湖北大学新建校本部学生公寓项目全过程咨询服务项目(HBSJ-202411FJ-246001001)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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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HBSJ-202411FJ-246001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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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湖北大学新建校本部学生公寓项目全过程咨询服务项目已由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鄂发改审批服务〔2024〕32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湖北大学,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资金:100.0%,招标人为湖北大学,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诚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位于武汉市武昌区友谊大道 368号湖北大学武昌校区内。 建设规模:新建4栋学生公寓,总建筑面积 6000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 55000 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 5000 平方。配套建设给排水、强弱电、暖通、消防、室外道路及绿化等设施;项目总投资估算为25429.88万元。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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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全过程咨询服务项包括:项目建议书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工程勘察;工程监理;工程方案、初步设计及概算;工程检测、相关配套工程施工及服务类等招标代理工作;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招标人要求。 标段划分:1个标段 计划勘察设计/勘察/设计服务期:73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12-20。其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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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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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投标人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并取得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资质要求:投标人需同时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①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②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③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
(3)投标人人员要求:①项目负责人:具备一项国家注册类资格证书(国家类注册资格证书是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一级注册建造师、一级注册建筑师、一级注册结构师);注:若为联合体投标,项目负责人应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的人员担任;②总监理工程师: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在本单位注册,且已承担总监理工程师工作的在监项目不超过 2 项;③工程勘察负责人:具有注册岩土工程师资格或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证书。
④设计负责人:具有国家注册建筑师证书。注:参与投标的企业在投标文件中安排的关键岗位人员应为本单位在职员工。
(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2019年1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过1项全过程咨询服务业绩(同一业绩合同内容至少包括勘察、设计、监理三项内容,联合体牵头单位满足合同内容中任意一项即可),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关键页扫描件(提供项目合同关键页复印件,至少包括封面页、服务内容页、合同金额页、合同签字页,以上关键页须完整、有效,否则不予认可),联合体参与投标的,以联合体牵头单位的业绩为准。
(5)信誉要求: ①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②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③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④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服务质量问题;⑤没有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⑥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⑦提供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近3年内无犯罪记录的承诺书。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2家;(2)联合体投标时,应提供联合体协议,明确各联合体成员的责任和义务;(3)联合体牵头单位应为设计单位,联合体的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本项目,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其中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其他审查标准按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各成员分工所占合同工作量的比例,进行加权折算。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 3.4本次招标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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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 ||||||||||||||||||||||||||||||||||||||||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给予或不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 ||||||||||||||||||||||||||||||||||||||||
5.招标文件的获取 | ||||||||||||||||||||||||||||||||||||||||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5.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4年11月14日至2024年11月18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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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投标文件的递交 | ||||||||||||||||||||||||||||||||||||||||
6.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10日 09时30分 6.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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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投标相关事宜 | ||||||||||||||||||||||||||||||||||||||||
详见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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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评标办法 | ||||||||||||||||||||||||||||||||||||||||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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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和湖北大学招标采购门户网站 http://ztb.hubu.edu.cn/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10.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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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1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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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