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穴市托幼综合服务中心工程总承包(EPC)武穴市托幼综合服务中心工程总承包(EPC)(HBWX-202411FJ-017001001)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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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HBWX-202411FJ-01700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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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武穴市托幼综合服务中心工程总承包(EPC)已由武穴市发展和改革局以武发改审〔2024]5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武穴市妇幼保健院,建设资金来自拟争取上级资金及地方配套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0% ,招标人为武穴市妇幼保健院,招标代理机构为建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武穴市广济大道 211 号武穴市妇幼保健院 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 5000 平方米,设计托位 150个。一至三层为托育服务用房,建筑面积 3000 平方米;四至五层分别为托育从业人员培训、托育机构管理咨询用房,建筑面积 1000 平方米,托育产品研发和创新设计用房,建筑面积 800 平方米,家庭养育指导及婴幼儿早期发展等配套服务用房,建筑面积为 200 平方米。 其他: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仅供投标人报价参考,不作为工程结算依据。最终工程结算以政府委托评审结果为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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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武穴市托幼综合服务中心工程总承包(EPC),包括工程设计和工程施工(EPC)。设计范围:项目施工图设计(含初步设计、图纸审查费用)。施工范围:以施工图审查合格后的图纸内容为准。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勘察设计部分:项目的勘察部分(包括项目的初步踏勘、地形测绘等工作)设计部分(包括项目的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并经施工图审查合格及建设全过程相关设计技术服务等);2)施工部分:以施工图审查合格后的图纸为准,依据招标文件及合同所确定的工程内容和目标,进行项目施工,完成全部工程施工任务并达到验收标准;3)完成其他与该项目工程设计、工程施工、自检、移交及质保期内的有关全部工作,编制竣工图、编制竣工结算文件,建立和移交完整的项目档案技术资料,并确保通过相关部门竣工验收;4)接受建设单位、监理及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负责施工过程中的安全及文明施工。 标段划分:1 个标段 计划工期:21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12-30 合同估算价:2438.29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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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其他:项目设计费控制价 40.00 万元;施工工程建安费控制价2398.29 万元 ,施工计划开始工作日期具体时间已开工令为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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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资质(须同时具备以下设计、施工资质): 设计要求: ①设计资质:具备工程设计综合乙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②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设计负责人须为二级以上注册建筑师并受聘于投标单位(如为联合体投标须受聘于联合体设计方); 施工要求: ①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②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在满足条件情况下可兼施工负责人)1、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并受聘于投标单位(如为联合体投标须受聘于联合体施工方)。2、有主管单位发放的有效的 B 证。提供注册证书和网页查询截图(查询网站为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且不得同时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提供无在建承诺书,格式自拟; 3、业绩要求:投标人或者联合体中任意一方满足近 5 年(从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 5 年,设计单位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施工单位以竣工时间为准)至少承担过单项投资额不少于 2000 万元建筑工程设计或施工或工程总承包 (EPC)业绩(投标人须提供该业绩中标通知书、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设计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 联合体的施工单位业绩须在省级及以上“建筑市场监督和诚信一体化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可查询。 4、财务要求:投标人具有 2021 、2022、2023 年度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且无亏
损,财务状况良好; 5、信誉要求: ①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②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③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④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⑤没有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⑥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⑦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没有行贿犯罪行为;⑧不存在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4.3(19)目规定的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3.2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成员单位均具备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②联合体的资质应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规定。③联合体投标时,应提供联合体协议,明确各联合体成员的责任和义务。④组成联合体的成员单位不超过 2个。联合体的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本项目,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⑤联合体牵头单位应为施工单位,负责联合体在本项目中的投标报名等相关事宜。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 3.6其它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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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4年11月18日至2024年11月22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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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11日 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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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投标相关事宜 | ||||||||||||||||||||||||||||||||||||||||
请各投标人将《投标人事前信用承诺书》加入到投标文件,《投标人事前信用承诺书》已作为附件上传到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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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评标办法 | ||||||||||||||||||||||||||||||||||||||||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招标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单位,定标方法采用集体议事法。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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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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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