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门市防汛抗旱指挥调度中心建设项目EPC总承包天门市防汛抗旱指挥调度中心建设项目EPC总承包(HBTM-202411FJ-001001001)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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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HBTM-202411FJ-00100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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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天门市防汛抗旱指挥调度中心建设项目EPC总承包已由天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天发改审批〔2024〕26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天门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招标人为天门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省驰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天门市陆羽大道中31号(市委大楼东侧) 建设规模:现有建筑东北角扩建两层,新增建筑面积522平方米,层高4.2米,占地面积261平方米,主要功能为指挥调度中心,原建筑改造11个房间,改造面积为564.86平方米。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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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仅限于承担本工程的1、设计:实施方案、施工图设计、设计概算编制、设计概算审核及后续服务工作等;2、设备材料采购:工程所需设备、材料的采购、安装、调试及试运行等;3、工程施工:包括工程准备阶段至工程竣工验收(含竣工验收资料编制整理、备案等)阶段施工及缺陷处理和后期保修维护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为1个标段 计划工期:18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12-20 合同估算价:934.44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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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其他: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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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独立的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总承包能力。(3)人员要求①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即总承包项目经理,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牵头人派出),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职业资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②拟派设计负责人(即设计项目经理,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设计方派出)资格要求: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并任职于本单位。③拟派施工负责人(即施工项目经理,若为联合体投标,由施工方派出)资格要求: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且注册于本单位。④拟派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和施工负责人可兼任,但拟任施工负责人不得同时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应具备以上人员资格要求。(4)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指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任务的成员单位)企业主要负责人(A证)、施工负责人(B证)、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C证)须取得相应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在有效期内。 3.2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数量不超过2家,牵头人需为施工单位。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协议中应明确牵头单位和联合体成员各方职责(投标报名等相关事宜均由牵头单位承担);(2)联合体应满足3.1规定的资格条件;(3)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4)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5)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1)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2)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指被本招标项目所在地县级及以上水(或住建、或公共资源交易)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该区域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3)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4)没有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5)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6)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负责人(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行为;(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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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4年11月19日至2024年11月25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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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11日 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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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投标相关事宜 | ||||||||||||||||||||||||||||||||||||||||
招标人将不组织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请投标人自行调研,费用自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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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评标办法 | ||||||||||||||||||||||||||||||||||||||||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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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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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