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中科技大学公共基础教学实验大楼项目一期工程总承包(EPC)(HBSJ-202404FJ-093003001)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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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HBSJ-202404FJ-093003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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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 华中科技大学公共基础教学实验大楼项目一期工程总承包(EPC)(项目名称)已由 教育部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教育部关于华中科技大学公共基础教学实验大楼项目一期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教发函〔2024〕14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华中科技大学 ,建设资金来自 中央预算内投资和自筹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华中科技大学 ,招标代理机构为:武汉千代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华中科技大学主校区 建设规模:项目总建筑面积63995平方米,建设内容为实验实习用房、地下车库以及配建人防、设备用房。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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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本项目采用工程总承包(EPC)方式发包,包括华中科技大学公共基础教学实验大楼项目一期工程的施工图设计、采购、施工直至所有承包范围竣工验收合格、取得项目竣工验收备案证及整体移交,并获得“楚天杯”以及招标人要求的其它工作等所有内容,并对承包项目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等全面管控,包括但不仅限于下列工作:1)设计服务:投标人按照建安工程费结算封顶价报价进行限额设计,并按要求完成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含预算编制)、该项目涉及的所有专业工程深化设计、变更设计、建筑信息模型(BIM)、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及缺陷责任期内的所有设计服务,并主导完成施工图阶段审批手续的办理等工作,按时按质提交设计成果,并取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①按要求完成本工程所涉及的所有相关专业设计和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以及与主体建筑设计相关的各项设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建筑、结构、电气照明及防雷、给水排水、暖通空调、净化工程、消防、人防、精装修、建筑智能化、电梯、机电配套、土石方、基坑支护、软基处理、绿色建筑、环保、节能、幕墙、室内外基础配套设施、园林景观(含园林绿化、景观照明)、室内外导视系统(含停车场划线)、室内外管线综合、现状管线迁改、与校园现有基础设施(水、电、路、网络、通讯等)的接驳设计等。以上设计文件含修改、调整和完善(含所有专业的深化设计,不得要求发包人进行任何深化设计);②施工阶段的现场服务;③配合及技术服务;④所有施工图必须达到可以指导现场施工的程度;⑤应用BIM技术实现设计工作协同、图纸校核、净高优化、室内外管线综合、车库管线综合以及工程量统计等。所有设计内容必须符合行业规范、政府相关文件及政府批复的用地规划许可证所含设计条件的所有要求。施工图设计应契合初步设计标准、内容、范围及招标清单项目特征描述,并配合实验室工艺设计部分进行深化,同时满足招标人提供的主要材料及设备品牌推荐表要求和相关行业设计标准及验收标准,招标人提供的地勘资料、初设资料和主要材料及设备品牌推荐表与招标文件一并发出,具体详见发包人要求。2)施工: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审定的施工图设计、工程变更及招标人指定范围内的所有内容、工程施工至竣工验收交付使用以及工程缺陷责任期的保修等全部工作内容,以及所有试验、检测及建筑垃圾外运等。具体按照该项目实际要求执行,以上施工内容必须达到国家、行业相关标准要求及招标人使用需求,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取得竣工验收备案证,整体移交且获得“楚天杯”、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程完成,并配合实验室工艺进行相关预留预埋施工;3)采购:建设项目涉及的物资(设备)采购、运输、保管以及设备的检测、调试、办证等相关手续的办理和相关人员培训;4)其他工程服务:主导完成本项目须发生的相关工程报建、验收、备案、审查、办证等相关手续,包括但不限于:环保、消防、绿化、防雷、规划、水土保持、档案验收及联合验收等所有验收工作,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整改工作,人员培训等有关服务。5)其他: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在招标范围内的所有已明确或虽未明确但已隐含在内的工作内容都必须充分考虑。投标人须针对招标人需求及项目特点,充分考虑可能涉及的所有内容进行设计、施工,总体上以切合现场实际、满足使用和技术要求为原则,并体现在报价中。具体以本项目初步设计图纸及模拟工程量清单为准。 标段划分:1个标段 计划工期:120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03-01,实际以监理开工令为准。 合同估算价:30198.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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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其他:计划工期1200日历天,其中施工图设计阶段:120日历天;工程施工阶段:1080日历天。质保期:工程整体质保两年,防水部分质保五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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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①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建筑行业甲级设计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设计资质;②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3业绩要求:投标人(若为联合体则为联合体牵头人)近五年(自投标截止之日往前推算5年)以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牵头人身份至少完成过一项总建筑面积不小于63000平方米或合同金额不低于3亿元的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EPC)业绩(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报告等证明材料,时间以竣工验收报告签署时间为准);
3.1.4人员要求:1)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要求: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证,或一级注册建筑师或相应专业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之一,且近五年(自投标截止之日往前推算5年)至少在一项已完工总建筑面积不小于63000㎡或合同金额(设计负责人和总监理工程师为工程投资额)不低于3亿元的房屋建筑工程项目中担任过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报告等证明材料,时间以竣工验收报告签署时间为准,证明材料需体现本项目拟派项目经理名字),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并承诺只承担本工程(需提供无在建承诺书);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兼任本项目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
2)设计负责人要求: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近五年(自投标截止之日往前推算5年)至少在一项总建筑面积不小于63000平方米或投资额不低于3亿元的房屋建筑工程设计项目(含EPC总承包项目中设计部分)中担任过设计负责人,设计负责人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
3)施工负责人要求: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建筑工程专业)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证;近五年(自投标截止之日往前推算5年)至少在一项总建筑面积不小于63000平方米或合同金额不低于3亿元的房屋建筑工程(含EPC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施工部分)中担任过施工负责人或项目经理;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并承诺只承担本工程(需提供无在建承诺书)。
3.1.5财务要求:1)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至2023年)财务状况良好,财务审计报告显示投标人近三年平均利润大于0元。(提供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的原件彩色扫描件);2)投标人用于投标项目(标段)的流动资金不应少于1200万元;
3.1.6信誉要求:1)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2)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3)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4)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5)没有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6)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7)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没有行贿犯罪行为;8)不存在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3(19)目规定的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3.2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需提交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只允许由1家施工单位和1家设计单位组成,联合体成员中的施工方作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协议书应明确联合体各方的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次招标项目中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部分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件: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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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4年12月21日至2024年12月25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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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01月13日 09时3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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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投标相关事宜 | ||||||||||||||||||||||||||||||||||||||||
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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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评标办法 | ||||||||||||||||||||||||||||||||||||||||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中国政府采购网、华中科技大学采购与招标中心官网(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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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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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