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江口市浪河水库综合提升工程丹江口市浪河水库综合提升工程(EPC)(HBDJ-202411SL-018001001)招标公告
|
||||||||||||||||||||||||||||||||||||||||
招标编号:HBDJ-202411SL-018001001
|
||||||||||||||||||||||||||||||||||||||||
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丹江口市浪河水库综合提升工程已由丹江口市发展和改革局以丹发改地区【2024】8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丹江口市水利和湖泊局,建设资金来自其他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其它(争取上级资金支持与地方自筹):100.0%招标人为丹江口市水利和湖泊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汉江集团丹江口水源招标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丹江口市浪河镇 建设规模:项目建设规模为:库区污泥处理工程、清漂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1.库区污泥处理工程。浪河水库库区清淤主要对库区大坝坝前3km范围进行清淤,清面积48万m²,平均清深度0.3m-0.5m,清淤总量20.6万m³。疏挖后采用管道将泥浆输送至坝下沿肖河河滩地布置的固化场区进行固化处理。其中污泥固化处理场沿浪河肖河右岸滩地布置,距离肖河河口约1km,泥浆沉淀池沿浪河肖河左岸滩地布置,距离肖河河口约1.4km。固化后产生的泥饼,运输至12km 外的浪河镇土门沟村猫子沟处进行集中填埋处理,填埋设计方量6万m³。污泥固化后产生的余水通过集中处理并达到地表Ш类水标准后排放至河道。2.清漂工程。清漂工程位于大坝左岸,清漂码头采用新建浮动码头码头距离大坝坝轴线直线距离300m,浮动码头占水域面积105m²,并配置FCQM7-4C全自动清漂船一艘,并设置拦污浮跨河拦污,拦污浮简总长252m。对现有至码头道路增设波形护栏总长160m 其他:/ |
||||||||||||||||||||||||||||||||||||||||
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本项目采用设计采购施工工程总承包,即工程总承包方按照合同约定承担本工程的总承包管理、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采购、施工图范围内所有工程施工、竣工验收、保修、移交等工作,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计划工期:45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12-28 合同估算价:5496.42万元 |
||||||||||||||||||||||||||||||||||||||||
2.3其他: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2.投标人资质(须同时具备以下设计、施工资质):①设计资质: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河道整治)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或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②施工资质: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①项目负责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在满足条件情况下可兼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②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③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4.业绩要求:投标截止之日起前五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或者联合体任意一方至少承接过一项工程投资金额3000万元及以上的水利工程设计业绩或合同金额3000万元及以上的水利工程施工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协议书); 5.财务要求:投标人具有 2021年、2022、2023 年度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平均利润大于0;6.信誉要求:①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②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③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④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⑤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2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才能参与投标,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和履约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②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③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可以组建联合体投标,但不得分别组建联合体或单独参加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1。 3.4本次招标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4年11月24日至2024年11月28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17日 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
6.投标相关事宜 | ||||||||||||||||||||||||||||||||||||||||
开标时按照规定的时间内签到,收到投标文件解密消息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投标文件解密。 |
||||||||||||||||||||||||||||||||||||||||
7.评标办法 | ||||||||||||||||||||||||||||||||||||||||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9.联系方式 | ||||||||||||||||||||||||||||||||||||||||
|
||||||||||||||||||||||||||||||||||||||||
2024年11月23日
|
||||||||||||||||||||||||||||||||||||||||
备注: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丹江口市发展和改革局 地址:丹江口市人民路93号 电话(传真):0719-5223221;行业主管部门:丹江口市水利和湖泊局 地址:丹江口市沙陀营路85号 电话:0719-52258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