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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A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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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等级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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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具备:
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2、具有电力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承装(修、试)四级及以上电力设施许可证;
4、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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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 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并在“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2、证明材料应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资质(格)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银行打印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等证件的彩色扫描件(各项证书封面、封底、空白页除外,应包括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其他相关信息、颁发机构名称、投标人信息变更情况等关键页在内)。
3、对于法人发生重组或变更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附有法人重组或变更时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变更时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的副本变更记录扫描件。
4、上述要求与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上述要求为准。
5、投标人必须按照上述要求填报相应的表格,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以证明其符合相应资格审查条件。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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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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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5年内独立完成过1项电压35kV及以上输变电工程(或供配电工程)施工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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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 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并在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2、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完成的项目,其业绩视为不满足最低业绩要求。
3、业绩证明材料要求:需提供合同协议书和输变电施工竣工验收报告(或合同协议书和中间交接证书)的彩色扫描件。若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无法表明上述要求的建设规模或技术指标,应由该业绩项目的发包人出具证明材料,否则评标时不予认可。
4、如近年来,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在对投标人进行业绩审查时,如果投标人是由若干直接被管理的子公司组成的母公司,其业绩仅以其系统登记单位或名义签署的合同计算,其直接管理的子公司业绩均不予考虑。如果投标人是某一母公司直接管理的子公司,其业绩亦不能以其母公司的名义计算。
5、近5年是指合同签订时间为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6、业绩数量认定标准:按合同数量予以认定。若同一合同包含多项满足上述要求的业绩,按一个业绩予以认定。
7、上述要求与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上述要求为准。
8、投标人必须按照上述要求填报相应的表格,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以证明其符合相应资格审查条件。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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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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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接管或清算、破产状态。
2、投标人未被省级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明令禁止参与投标并且目前正处于处罚期内。
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2)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4)其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按联合惩戒要求禁止参与招投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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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近三年”是从指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的3年,以有效的判决书生效的时间为准,同一案件有多份判决书的以时间在后的为准。
2、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信誉情况表”按给定的内容提供《信用情况承诺函》。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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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 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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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 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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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 格 要 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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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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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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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师,持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机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持有安全生产考核B类合格证书,近5年内担任过1项电压35kV及以上输变电工程(或供配电工程)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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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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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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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工程师,持有安全生产考核B类合格证书,近5年内担任过1项电压35kV及以上输变电工程(或供配电工程)施工项目的技术负责人(包含总工程师或副总工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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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主要人员简历表”,并在“主要人员简历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2、主要人员证书证明材料应附:身份证、职称证书、资格证书以及资格审查条件所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书的彩色扫描件。
3、投标人应提供主要人员2023年2月份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主要人员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彩色扫描件。
4、主要人员业绩证明材料应付:合同协议书或业主开具的证明材料,能反映相关人员姓名及职务,证明材料应真实有效,并能完整反映出资格审查最低要求中的相关指标,否则该项业绩不予考虑。
5、近5年是指合同签订时间为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6、投标文件格式项目管理机构“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中所填报人员应与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主要人员简历表”所列人员一致。
7、上述要求与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主要人员简历表”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上述要求为准。
8、投标人必须按照上述要求填报相应的表格,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以证明其符合相应资格审查条件。
9、投标人在填写投标文件格式“主要人员简历表”时,“说明在岗情况”一栏可无需填写。
附录5
重大偏差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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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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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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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偏差认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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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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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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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不能正常打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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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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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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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不一致,且未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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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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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签字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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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的签署不符合以下任一要求均属于重大偏差:
a.投标文件封面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了单位电子印章;
b.投标函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了单位电子印章;
c.投标函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了法定代表人的个人电子印章或电子签名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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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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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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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用现金形式递交的存在以下任一情形属于重大偏差:
(1)投标保证金未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2)投标保证金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次性足额汇至招标人指定的账户。
采用电子银行保函、电子担保保函、电子保险保单方式递交的存在以下任一情形属于重大偏差:
(1)保函或保单受益人(招标人)、标段名称、标段编号、担保内容、担保金额、保函或保单有效期信息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2)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提交投标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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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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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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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缺少以下任一项内容:投标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保证金、工程量清单、施工组织设计、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项目经理简历表、技术负责人简历表、投标人基本情况表、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信誉情况承诺函、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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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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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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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存在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投标函未填写报价;
(2)投标函有两个及以上的报价(指大写报价);
(3)投标函的投标报价或算术错误修正后的投标报价(如有)超过本标段(包)最高投标限价;
(4)投标函的投标报价或算术错误修正后的投标报价(如有)与投标文件格式中工程量清单中的总价不一致;
(5)投标人提交了调价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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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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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体投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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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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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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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的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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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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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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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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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提供营业执照或提供的营业执照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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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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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账户开户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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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提供有效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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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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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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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2、具有电力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承装(修、试)四级及以上电力设施许可证。
4、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并在“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6、证明材料应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资质(格)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银行打印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等证件的彩色扫描件(各项证书封面、封底、空白页除外,应包括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其他相关信息、颁发机构名称、投标人信息变更情况等关键页在内)。
7、对于法人发生重组或变更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附有法人重组或变更时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变更时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的副本变更记录扫描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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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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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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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近5年内独立完成过1项电压35kV及以上输变电工程(或供配电工程)施工项目。
2、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并在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3、业绩证明材料要求:需提供合同协议书和输变电施工竣工验收报告(或合同协议书和中间交接证书)的彩色扫描件。若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无法表明上述要求的建设规模或技术指标,应由该业绩项目的发包人出具证明材料,否则评标时不予认可。
4、如近年来,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在对投标人进行业绩审查时,如果投标人是由若干直接被管理的子公司组成的母公司,其业绩仅以其系统登记单位或名义签署的合同计算,其直接管理的子公司业绩均不予考虑。如果投标人是某一母公司直接管理的子公司,其业绩亦不能以其母公司的名义计算。
5、近5年是指合同签订时间为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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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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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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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最低要求,均属于重大偏差:
1、项目经理:工程师,持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机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持有安全生产考核B类合格证书,近5年内担任过1项电压35kV及以上输变电工程(或供配电工程)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
2、技术负责人:高级工程师,持有安全生产考核B类合格证书,近5年内担任过1项电压35kV及以上输变电工程(或供配电工程)施工项目的技术负责人(包含总工程师或副总工程师)。
3、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主要人员简历表”,并在“主要人员简历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4、主要人员证书证明材料应附:身份证、职称证书、资格证书以及资格审查条件所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书的彩色扫描件。
5、投标人应提供主要人员2023年2月份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主要人员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彩色扫描件。
6、主要人员业绩证明材料应付:合同协议书或业主开具的证明材料,能反映相关人员姓名及职务,证明材料应真实有效,并能完整反映出资格审查最低要求中的相关指标,否则该项业绩不予考虑。。
7、近5年是指合同签订时间为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8、投标文件格式项目管理机构“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中所填报人员应与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主要人员简历表”所列人员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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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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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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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出现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投标人处于被责令停业、接管或清算、破产状态。
(2)投标人被省级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明令禁止参与投标并且目前正处于处罚期内。
(3)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5)其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按联合惩戒要求禁止参与招投标的。
(6)投标人未在在投标文件中填写并提供《信誉情况承诺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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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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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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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同为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法人或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
(6)为本标段的监理人;
(7)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8)为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
(9)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0)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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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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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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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符合第一章“招标公告”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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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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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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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函未填写工期或填写的工期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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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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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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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函未填报工程质量或填报的工程质量低于招标文件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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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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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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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存在以下任一情形:
(1)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
(2)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3)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经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评标系统检测出制作投标文件的电脑机器码一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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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存在上述情况的均属于重大偏差,其投标应当被否决。投标人出现未列入上表情形的不属于重大偏差,按细微偏差处理,评标委员会不得因细微偏差否决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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