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至重庆高速公路武汉至汉川段项目110KV-220KV电力设施迁改施工招标WTDLQG-1(HBSJ-202208GL-067005001)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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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HBSJ-202208GL-067005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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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 ||||||||||||||||||||||||||||||||||||||||||||||||||||||||||||||||||||||||||||||||||||||||||||||||||||||||||||||||||||
武汉至重庆高速公路武汉至汉川段(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省发改委关于武汉至重庆高速公路武汉至汉川段项目核准的批复》(鄂发改审批服务〔2022〕171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湖北武天高速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20%企业自筹和80%国内银行贷款(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湖北武天高速投资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普荣造价咨询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本项目的110KV-220KV电力设施迁改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武汉至重庆高速公路武汉至汉川段 建设规模:项目路线起于武汉市蔡甸区玉贤街道杨新村北侧,接嵩阳大道,在汉川市马鞍乡跨越汉江后,经汉川城区、城隍、华严、分水、里潭,止于汉川市田二河乡李集村附近,与武汉城市圈环线高速公路交叉,对接武汉至重庆高速公路汉川至天门段。该项目全长53.58公里,全线采用设计速度12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34米的双向六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其他技术标准按《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14)及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全线在嵩阳(枢纽)、官桥、马鞍、城隍、分水、里潭、田二河(枢纽)共设置互通式立交7处,同步建设主线收费站1处、匝道收费站5处、管理监控分中心1处、服务区1处、养护工区1处以及必要的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项目建设工期42个月。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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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对武汉至重庆高速公路武汉至汉川段沿线影响工程实施的16处高压电力线路进行迁改,其中武汉段220kV线路2处;汉川段220kV线路6处,110kV线路8处。主要包括以下内容:项目范围内110kv-220kv电力改迁的施工,以及负责设施工期间、缺陷责任期间的后续服务及配合项目业主进行项目其他相关等工作。 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1个标段 计划工期:76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3-11-30 合同估算价:8850.5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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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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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的最低资格条件见招标公告附录,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 3.6其它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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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3年11月16日至2023年11月20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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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07日 09时3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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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投标相关事宜 | ||||||||||||||||||||||||||||||||||||||||||||||||||||||||||||||||||||||||||||||||||||||||||||||||||||||||||||||||||||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不召开;
□召开, 年 月 日 时 分,地点: 。
投标预备会时间:√不召开;
□召开, 年 月 日 时 分,地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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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评标办法 | ||||||||||||||||||||||||||||||||||||||||||||||||||||||||||||||||||||||||||||||||||||||||||||||||||||||||||||||||||||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双信封综合评分法。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 www.hbggzyfwpt.cn)、湖北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hbggzy.cn)、湖北省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jtt.hubei.gov.cn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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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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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
附 录: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注:1、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投标人企业组织机构框图”,并在“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2、证明材料应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等证件的彩色扫描件(各项证书封面、封底、空白页除外,应包括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其他相关信息、颁发机构名称、投标人信息变更情况等关键页在内);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基础信息(体现股东及出资详细信息)的网页截图,如网页截图不能体现股东及出资详细信息的应提供由法定的社会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或注册地工商部门出具的股东出资情况证明复印件等。 3、对于法人发生重组或变更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附有法人重组或变更时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变更时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的副本变更记录扫描件。 4、投标人应在“投标人企业组织机构框图”中如实以框图形式详细列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的情况。 5、上述要求与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投标人企业组织机构框图”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上述要求为准。 6、投标人必须按照上述要求填报相应的表格,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以证明其符合相应资格审查条件
注:1、投标人应如实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近年财务状况表”,并在相应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2、证明材料应附:2020年、2021年、2022年财务报表(包括财务报表说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或损益表)及其他财务资料)及由独立于投标人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相应年度审计报告的彩色扫描件。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本部分资料附在“财务会计报表”中); 3、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近年财务状况表”所列数据必须与上述证明材料中的数据相一致,如不一致,以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材料为准; 4、上述要求与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近年财务状况表”注释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上述要求为准; 5、投标人必须按照上述要求填报相应的表格,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以证明其符合相应资格审查条件
注:1、近5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业绩的年份要求: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业绩证明材料要求:项目合同协议书和竣工验收材料的彩色扫描件。 3、如提供的合同协议书中不能反映或不能全部反映上述指标,需另外提供能涵盖上述指标的加盖业主公章的证明材料的彩色扫描件,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4、投标人在中国境外完成的业绩以及以任何联合体形式完成的业绩均视为不满足上述业绩要求。 5、如近年来,申请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或业绩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在对投标人进行业绩审查时,如果投标人是由若干直接被管理的子公司组成的母公司,其业绩仅以其名义签署的合同计算,其直接管理的子公司业绩均不予考虑。如果投标人是某一母公司直接管理的子公司,其业绩亦不能以其母公司的名义计算。
注:1、本表中“近三年”是从指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的 3 年,以有效的判决书生效的时间为准,同一案件有多份判决书的以时间在后的为准。 2、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信誉情况表”按给定的内容填报并提供《信誉情况承诺函》。否则投标将被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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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 员 |
数 量 |
资 格 要 求 |
在岗要求 |
项目经理 |
1 |
同时具备: (1)中级及以上职称; (2)持有机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持有安全生产考核B类合格证书; (3)近5年内担任过1个电压等级在110kv及以上输变电工程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 |
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
技术负责人 |
1 |
同时具备: (1)高级工程师; (2)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类合格证书; (3)近五年内担任过1项电压等级在110kv及以上输变电工程施工项目的技术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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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负责人 |
1人 |
同时具备: (1)中级及以上职称; (2)持有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或安全生产考核B类合格证书。 |
注:1、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拟委任的项目经理资历表”、“拟委任的技术负责人资历表”,并在本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投标人在填报上表时,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2、近 5 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业绩的年份要求: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3、业绩证明材料要求;项目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材料的彩色扫描件。如上述证明材料均无法表明上述要求的建设规模或技术指标或主要人员任职资格,应提供该业绩的发包人出具的证明材料,否则该项业绩评标时不予认可。
4、证书证明材料应附:(1)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2)有效的职称证。(3)项目经理建造师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jzsc.mohurd.gov.cn/home)的网页截图。截图信息应至少包括姓名、注册单位、注册编号、本次招标要求的注册专业、有效期,如截图信息不完整,视为建造师证书无效。(4)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拟委任的上述主要人员2023年1月份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主要人员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投标人无需提供建造师注册证书的彩色扫描件。
5、投标人应提供主要人员到岗承诺函,资历表中“说明在岗情况”可不填写。
6、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的上述证明材料应分别附在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拟委任的项目经理资历表”、“拟委任的技术负责人资历表”之后。
7、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拟委任的项目经理资历表”、“拟委任的技术负责人资历表”中所填报人员应与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拟委任的主要人员及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组成表”所列人员一致。
8、投标人必须按照上述要求填报相应的表格,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以证明其符合相应资格审查条件。
9、投标人在中国境外完成的业绩以及以任何联合体形式完成的业绩均视为不满足上述业绩要求。
10、上述要求与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拟委任的项目经理资历表”、“拟委任的技术负责人资历表”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上述要求为准。
第一信封重大偏差一览表
序号 |
评审因素 |
重大偏差认定标准 |
1 |
投标文件 |
投标文件不能正常打开 |
2 |
投标人名称 |
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或资质证书或安全生产许可证名称不一致,且未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 |
3 |
投标文件的签署 |
投标人存在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投标文件(商务及技术文件)封面未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单位电子印章; (2)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未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单位电子印章; (3)投标函未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法定代表人的个人电子印章或电子签名章。 |
4 |
投标文件内容 |
投标文件缺少以下任一项内容:投标函、投标函附录、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保证金、施工组织设计、项目管理机构、拟分包项目情况表、资格审查资料(一)-(七)项、主要人员到岗承诺、财务会计表。 |
5 |
投标报价 |
第一信封投标文件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
6 |
工期 |
第一信封投标函未填报工期或填报的工期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
7 |
质量目标 |
第一信封投标函未填写质量目标或填写的质量目标低于“竣工验收质量评定:符合国家相关要求”的规定。 |
8 |
安全目标 |
第一信封投标函未填写安全目标或填写的安全目标低于“不发生一般及以上安全责任事故”的规定 |
9 |
营业执照 |
未提供营业执照或提供的营业执照无效 |
10 |
资质证书 |
未提供资质证书或提供的资质证书无效 |
11 |
基本账户开户证明 |
采用现金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不满足以下情形属于重大偏差:提供了有效的基本账户开户证明或提供了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
12 |
安全生产许可证 |
未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或提供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无效 |
13 |
资质要求 |
投标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同时具备: (1)投标人应具备依法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3)具备电力监管机构核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许可范围包含二级及以上承装、(修、试))许可证。 (4)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投标人企业组织机构框图”,并在“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6)证明材料应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等证件的彩色扫描件(各项证书封面、封底、空白页除外,应包括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其他相关信息、颁发机构名称、投标人信息变更情况等关键页在内);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基础信息(体现股东及出资详细信息)的网页截图,如网页截图不能体现股东及出资详细信息的应提供由法定的社会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或注册地工商部门出具的股东出资情况证明复印件等。 (7)对于法人发生重组或变更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附有法人重组或变更时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变更时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的副本变更记录扫描件。 (8)投标人应在“投标人企业组织机构框图”中如实以框图形式详细列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的情况。 (9)投标人必须按照上述要求填报相应的表格,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以证明其符合相应资格审查条件。 |
14 |
财务状况 |
投标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投标人满足2020年、2021年、2022年的营业收入均不少于9000万元人民币; (2)投标人应如实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近年财务状况表”,并在相应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3)证明材料应附:2020年、2021年、2022年财务报表(包括财务报表说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或损益表)及其他财务资料)及由独立于投标人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相应年度审计报告的彩色扫描件。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本部分资料附在“财务会计报表”中); |
15 |
类似项目业绩 |
投标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近五年内独立完成过 1 项电压等级在110KV及以上的输变电工程施工业绩。 (2)近5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业绩的年份要求: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3)业绩证明材料要求:项目合同协议书和竣工验收材料的彩色扫描件。 (4)如提供的合同协议书中不能反映或不能全部反映上述指标,需另外提供能涵盖上述指标的加盖业主公章的证明材料的彩色扫描件,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5)投标人在中国境外完成的业绩以及以任何联合体形式完成的业绩均视为不满足上述业绩要求。 (6)如近年来,申请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或业绩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在对投标人进行业绩审查时,如果投标人是由若干直接被管理的子公司组成的母公司,其业绩仅以其名义签署的合同计算,其直接管理的子公司业绩均不予考虑。如果投标人是某一母公司直接管理的子公司,其业绩亦不能以其母公司的名义计算。 |
16 |
信誉 |
投标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状态; (2)投标人未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状态; (3)投标人未被省级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或其他有权作出处罚的行业主管部门明令禁止参与投标并且目前正处于处罚期内; (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http:// www.gsxt.gov.cn /)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6)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8)其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按联合惩戒要求禁止参与招投标的。 (9)本表中“近三年”是从指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的 3 年,以有效的判决书生效的时间为准,同一案件有多份判决书的以时间在后的为准。 (10)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信誉情况表”按给定的内容填报并提供《信誉情况承诺函》。否则投标将被否决。 |
17 |
主要人员 |
项目经理不满足以下任一最低要求,均属于重大偏差: 同时具备: (1)中级及以上职称; (2)持有机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持有安全生产考核B类合格证书; (3)近5年内担任过1个电压等级在110kv及以上输变电工程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 |
技术负责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同时具备: (1)高级工程师; (2)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类合格证书 (3)近五年内担任过1项电压等级在110kv及以上输变电工程施工项目的技术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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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负责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同时具备: (1)中级及以上职称; (2)持有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或安全生产考核B类合格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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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主要人员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拟委任的项目经理资历表”、“拟委任的技术负责人资历表”,并在本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投标人在填报上表时,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2)近5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业绩的年份要求: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3)业绩证明材料要求;项目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材料的彩色扫描件。如上述证明材料均无法表明上述要求的建设规模或技术指标或主要人员任职资格,应提供该业绩的发包人出具的证明材料,否则该项业绩评标时不予认可。 (4)证书证明材料应附:1)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2)有效的职称证。3)项目经理建造师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jzsc.mohurd.gov.cn/home)的网页截图。截图信息应至少包括姓名、注册单位、注册编号、本次招标要求的注册专业、有效期,如截图信息不完整,视为建造师证书无效。 (5)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拟委任的上述主要人员2023年1月份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主要人员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投标人无需提供建造师注册证书的彩色扫描件。 (6)投标人应提供主要人员到岗承诺函,资历表中“说明在岗情况”可不填写。 (7)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的上述证明材料应分别附在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拟委任的项目经理资历表”、“拟委任的技术负责人资历表”之后。 (8)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拟委任的项目经理资历表”、“拟委任的技术负责人资历表”中所填报人员应与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拟委任的主要人员及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组成表”所列人员一致。 (9)投标人必须按照上述要求填报相应的表格,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以证明其符合相应资格审查条件。 (10)投标人在中国境外完成的业绩以及以任何联合体形式完成的业绩均视为不满足上述业绩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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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联合体投标人 |
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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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的其他情形(一) |
投标人存在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同为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初步设计或咨询服务的法人或其他任何附属机构(单位); (6)为本标段的监理人; (7)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8)为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 (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与本标段对应工程的施工承包人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商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
20 |
存在的其他情形(二) |
投标人存在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 (2)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3)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经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评标系统检测出制作投标文件的电脑机器码一致的; (4)投标人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或说明的,或投标人不接受对投标报价算术性错误进行价格修正的。 |
投标人存在上述情况的均属于重大偏差,其投标应当被否决。投标人出现未列入上表情形的不属于重大偏差,按细微偏差处理,评标委员会不得因细微偏差否决投标。 |
第二信封重大偏差一览表
序号 |
评审因素 |
重大偏差认定标准 |
1 |
投标文件的签署 |
投标人存在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投标文件(报价文件)封面未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单位电子印章; (2)投标函未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单位电子印章; (3)投标函未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法定代表人的个人电子印章或电子签名章。 |
2 |
投标文件的内容 |
投标文件缺少以下任一项内容: 第二信封投标函、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
3 |
投标报价 |
投标人存在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一份投标文件有多个报价,提交了选择性报价; (2)投标函中报价与价格清单中的报价不一致; (3)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 (4)投标人提交了调价函。 |
4 |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
投标人存在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对招标人发布的固化清单中的固化内容做修改; |
5 |
存在的其他情形(一) |
存在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未在投标函上填写投标总价; (2)投标报价高于招标人公布的最高投标限价。 |
6 |
存在的其他情形(二) |
投标人存在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 (2)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3)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经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评标系统检测出制作投标文件的电脑机器码一致的; (4)投标人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或说明的,或投标人不接受对投标报价算术性错误进行价格修正的。 |
投标人存在上述情况的均属于重大偏差,其投标应当被否决。投标人出现未列入上表情形的不属于重大偏差,按细微偏差处理,评标委员会不得因细微偏差否决投标。 |
备注:“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是指投标人拟参加某标段投标的,应按规定下载该标段的招标文件。投标人的下载活动“省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记录,并可在“下载情况查询”中查看,该记录作为投标人是否下载该标段招标文件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