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银高速公路小池至黄梅段改扩建工程施工监理招标FYXHJL-1标段(HBSJ-202412GL-129001001)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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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HBSJ-202412GL-12900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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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 |||||||||||||||||||||||||||||||||||||||||||||||||||||||||||||||||||||||||||||||||||||||||||||||||||||||||||||||||||||||||||||||||||||||||||||||||||||
福银高速公路小池至黄梅段改扩建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省发改委关于福银高速公路小池至黄梅段改扩建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鄂发改审批服务[2024]375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和国内银行贷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湖北交投黄小改扩建高速公路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为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土建工程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湖北省黄冈市境内。 建设规模:福银高速公路小池至黄梅段改扩建工程项目路线起于小池互通,接拟改扩建的福银高速公路分路互通至小池互通段,经孔垄镇、龙感湖管理区、濯港镇,止于黄梅枢纽互通,接拟改扩建的福银高速公路黄梅至黄石段(与沪渝高速共线)。项目全长约25.4公里。全线采用设计速度12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42.0米的双向八车道高速公路标准进行改扩建其他技术指标按《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的相关规定执行。全线原位改扩建小池、龙感湖2处互通式立交。同步建设匝道收费站2处、养护工区1处,以及必要的交通工程和沿线设施。(实际建设规模以相关主管部门批复的为准)。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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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1)由中标人组建驻地监理工程师办公室,按照《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JTG G10-2016)的规定和委托人的授权,负责本项目桩号K716+511.296-K741+866.391范围内的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桥涵工程、交叉工程、交通安全设施工程、绿化工程、沿线设施工程、环境保护、机电预留预埋、房建区场坪及附属工程等工程(不含机电工程、房建工程、水土保持、涉铁工程)和按设计文件拆除既有工程和相关设施设备等工程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竣)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的施工监理服务。(2)配合机电监理单位、房建监理单位、水土保持监理单位和涉铁监理单位开展相关工作。(3)履行交通组织安全工作的监理职责。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1个标段;标段名称为:FYXHJL-1标段。 计划监理与相关服务期/监理服务期: 2190日历天,其中施工期1460日历天(施工准备阶段90日历天、施工阶段137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730日历天。预计监理服务开始时间为2025年2月,具体进场时间以招标人通知的为准。 工程概算投资额/建筑安装工程费:314775.0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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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其他:本项目设置二级监理机构,即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简称“总监办”,总监办已由项目建设管理单位组建)和驻地监理工程师办公室(以下简称“驻地办”,驻地办由中标人组建)。驻地办应按工程实际需要和总监办要求设立现场监理组,并组建工地试验室,承担相应的试验检测工作。此外,招标人将另外依法合规确定单位组建中心试验室、机电监理、房建监理、水土保持工程监理。现对本项目驻地办进行公开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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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最低资格条件见招标公告附录,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1个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同一标段投标; (2)存在控股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同一标段投标; (3)存在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同一标段投标; (4)与本项目的中心试验室单位、施工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存在控股、管理关系或者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监理单位,不得参与相应施工标段的监理投标。否则,其投标均被否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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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4年12月19日至2024年12月24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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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01月15日 09时3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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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投标相关事宜 | |||||||||||||||||||||||||||||||||||||||||||||||||||||||||||||||||||||||||||||||||||||||||||||||||||||||||||||||||||||||||||||||||||||||||||||||||||||
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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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评标办法 | |||||||||||||||||||||||||||||||||||||||||||||||||||||||||||||||||||||||||||||||||||||||||||||||||||||||||||||||||||||||||||||||||||||||||||||||||||||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双信封综合评分法。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www.hbggzyfwpt.cn)、湖北省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jtt.hubei.gov.cn)、湖北交投电子采购平台(http://ec.hbjttz.com)(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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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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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注:1、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并在“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2、证明材料应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包括监理资质证书、质量检测(或试验检测)资质证书)、基本账户开户证明(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的扫描件(各项证书扫描件应包括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其他相关信息、颁发机构名称、投标人信息变更情况等关键页在内,各项证书封面、封底、空白页可不附)。 3、对于法人发生重组或变更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附有法人重组或变更时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变更时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的变更记录扫描件。 4、如投标人提供的质量检测(或试验检测)资质书中注明的质量检测机构为其下属单位,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投标人与其下属质量检测机构隶属关系的证明材料。如投标人不具备上表要求的相应质量检测(或试验检测)资质需委托具备相应质量检测(或试验检测)资质的单位对本工程进行质量检测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双方针对本监理标段签订的质量检测委托协议书,中标后,该质量检测单位不得更换。如投标人按上述要求提供了证明材料,视为投标人满足招标公告附录1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中第3条的要求。 5、《公路水运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已于2023年10月1日起施行,原“试验检测等级证书”在有效期内仍有效,若“试验检测等级证书”超过有效期的,应附“公路水运工程质量检测管理信息系统”截图证明“试验检测等级证书”有效。本招标文件中试验检测工作指质量检测工作,试验检测机构(或单位)指质量检测机构(或单位)。投标人提供的有效质量检测资质证书为“公路工程综合乙级试验检测资质”的,视为符合“公路工程乙级质量检测资质”要求。 6、上述要求与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上述要求为准。 7、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时,以证明材料内容为准,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的,不属于重大偏差。
注:1、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并在该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2、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的业绩证明材料要求:投标人的业绩应以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审核通过的为准,投标文件中直接附网页截图(投标人应以非注册用户身份查询,以注册用户登录后查询的截屏资料不予认可)。截屏资料的内容必须完全反映业绩最低要求的建设规模、建设内容或技术指标,且截图资料显示的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一致,不一致应提供合法批件。 3、投标人以任何联合体形式完成的项目业绩视为不满足上述业绩最低要求。投标人在中国境外完成的业绩视为不满足上述业绩最低要求。 4、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的时间要求:近5年,公路工程项目指交工验收时间(以“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中的交工日期为准)为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一日。 5、如近年来,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在对投标人进行业绩审查时,如果投标人是由若干直接被管理的子公司组成的母公司,其业绩仅以其系统登记单位或名义签署的合同计算,其直接管理的子公司业绩均不予考虑。如果投标人是某一母公司直接管理的子公司,其业绩亦不能以其母公司的名义计算。 6、上述要求与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上述要求为准。 7、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时,以证明材料内容为准,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的,不属于重大偏差。
注:1、本表中“近三年”指从2021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一日,以有效的判决书生效的时间为准,同一案件有多份判决书的以时间在后的为准。 2、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的信誉情况表”按给定的内容填写并提供《信誉情况承诺函》。
注: 1、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拟委任的驻地监理工程师资历表”、“拟委任的副驻地监理工程师资历表”、“拟委任的试验室主任资历表”、“拟委任的安全负责人资历表”,并在相应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2、驻地监理工程师、副驻地监理工程师的个人业绩证明材料要求:个人业绩证明材料应以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审核通过的为准,投标文件中直接附网页截图(投标人应以非注册用户身份查询,以注册用户登录后查询的截屏资料不予认可)。截屏资料的内容必须完全反映业绩最低要求的建设规模、建设内容或技术指标及任职情况。 3、试验室主任、安全负责人应提供业主出具的标明有项目名称、交工验收时间、人员姓名及担任职务等内容的履约证明材料。 4、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的时间要求:近5年,为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一日,驻地监理工程师、副驻地监理工程师的个人业绩以“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中的交工日期为准,试验室主任、安全负责人的个人业绩以履约证明材料中的交工验收时间为准。 5、单个业绩能满足上述业绩要求多项指标的,可分别予以计算。 6、投标人应提供上述主要监理人员到岗承诺函,如提供了主要监理人员到岗承诺函,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拟委任的驻地监理工程师资历表”、“拟委任的副驻地监理工程师资历表”、“拟委任的试验室主任资历表”、“拟委任的安全负责人资历表”中“说明在岗情况”可不填写。 7、主要监理人员证书证明材料应附以下证书扫描件:1)有效的身份证;2)职称证书;3)资格证书或注册证书;4)安全负责人还应同时附安全监理培训考试合格证书。 投标人还需提供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上述主要人员2024年5月份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主要人员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扫描件。如试验室主任为第三方检测机构人员,需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试验室主任2024年5月份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其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扫描件。 8、投标人还需提供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中体现驻地监理工程师、副驻地监理工程师和安全负责人为投标人单位人员的网页截图。投标人还需提供在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工程质量检测管理信息系统”中体现试验室主任为投标人单位人员的网页截图,如试验室主任为第三方检测机构人员,需提供其为第三方检测机构人员的网页截图。 9、公路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包括公路工程、桥梁工程、公路与桥梁工程、交通土建、隧道(地下结构)工程、交通工程、工程地质专业职称。 10、上述要求与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拟委任的驻地监理工程师资历表”、“拟委任的副驻地监理工程师资历表”、“拟委任的试验室主任资历表”、“拟委任的安全负责人资历表”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上述要求为准。 11、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时,以证明材料内容为准,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的,不属于重大偏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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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 | 财务最低要求 |
FYXHJL-1 | 投标人2021年、2022年、2023年每年的营业收入均不小于3000万元人民币。 |
注:1、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财务状况表”,并在“财务状况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2、证明材料应附:2021年、2022年、2023年财务报表(包括财务报表说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或损益表)及其他财务资料)及由独立于投标人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相应年度审计报告的扫描件。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时,以证明材料内容为准,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的,不属于重大偏差。
4、上述要求与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财务状况表”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上述要求为准。
附录6 监理标段划分表
监理标段 | 土建施工标段 | 土建施工单位主要工程内容 | 包含的特殊结构形式的特大桥梁 | 土建施工单位名称 |
FYXHJL-1
| 1 | K718+000-K741+866.391标段桩号范围内:路基、全线路面(K716+511.296-K741+866.391)、互通、桥涵工程施工及全线范围内路面工程、绿化工程施工 | 含特大桥 不含特长隧道 | 湖北交投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2 | K716+511.296~K718+000标段桩号范围内路基、桥涵工程 | 不含特大桥 不含特长隧道 | 公开招标确定 |
附录7 重大偏差一览表
第一信封重大偏差一览表
评审标准 | 评审因素 | 重大偏差认定标准 | |
1 | 第一信封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文件 | 投标文件不能正常打开。 |
2 | 投标人名称 | 投标人不满足以下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投标文件(商务及技术文件)封面的投标人名称、投标函(不含投标函附录)中投标人名称、营业执照中投标人名称、监理资质证书投标人名称须一致,不一致时需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 | |
3 | 投标文件的签署 | 投标人存在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投标文件封面未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单位电子印章; (2)投标函未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单位电子印章; (3)投标函未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法定代表人的个人电子印章或电子签名章。 注:投标函附录可不签字盖章。 | |
4 | 投标保证金 | 采用现金形式递交的存在以下任一情形属于重大偏差: (1)投标保证金未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2)投标保证金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次性足额汇至招标人指定的账户。 采用电子银行保函、电子担保保函、电子保险保单方式递交的存在以下任一情形属于重大偏差: (1)保函或保单受益人(招标人)、标段名称、标段编号、担保内容、担保金额、保函或保单有效期信息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2)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提交投标保证金。 | |
5 | 投标文件组成部分 | 投标文件缺少以下任一项内容:第一信封投标函(不含投标函附录)、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基本情况表、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投标人的信誉情况表(信誉情况承诺函)、拟委任的驻地监理工程师资历表、拟委任的副驻地监理工程师资历表、拟委任的试验室主任资历表、拟委任的安全负责人资历表、主要监理人员到岗承诺函、技术建议书、财务状况表。 注:①招标文件要求相关表格附相应证明材料的,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属于重大偏差;②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时,以证明材料内容为准,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的,不属于重大偏差。 | |
6 | 投标报价 | 第一信封投标文件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 |
7 | 第一信封响应性评审 | 监理服务期限 | 第一信封投标函未填写监理服务期或填写的监理服务期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
8 | 质量要求 | 第一信封投标函未填写质量要求或填写的质量要求低于“满足《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JTG G10-2016)及监理合同相关要求。” | |
9 | 安全目标 | 第一信封投标函未填写安全目标或填写的安全目标低于“避免或减少一般安全事故,杜绝较大、重大、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的规定。 | |
10 | 第一信封资格评审 | 营业执照 | 未提供营业执照或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营业执照无效 |
11 | 资质证书 | 未提供监理资质证书、试验检测资质证书或投标文件提供的监理资质证书、试验检测资质证书无效。 | |
12 | 基本账户开户证明 | 采用现金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以下材料均未提供: (1)有效的基本账户开户证明 (2)银行打印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 |
13 | 资质 | 投标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甲级监理资质; (3)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公路工程乙级质量检测资质或有效的公路工程综合乙级试验检测资质; (4)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并在“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5)投标人所附证明材料应符合以下要求,即证明材料应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包括监理资质证书、质量检测(或试验检测)资质证书)、基本账户开户证明(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的扫描件(各项证书扫描件应包括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其他相关信息、颁发机构名称、投标人信息变更情况等关键页在内,各项证书封面、封底、空白页可不附)。 (6)对于法人发生重组或变更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附有法人重组或变更时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变更时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的变更记录扫描件。 (7)如投标人提供的质量检测(或试验检测)资质书中注明的质量检测机构为其下属单位,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投标人与其下属质量检测机构隶属关系的证明材料。如投标人不具备本款(3)要求的相应质量检测(或试验检测)资质需委托具备相应质量检测(或试验检测)资质的单位对本工程进行质量检测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双方针对本监理标段签订的质量检测委托协议书。中标后,该质量检测单位不得更换。如投标人按上述要求提供了证明材料,视为投标人满足本款(3)要求。 (8)《公路水运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已于2023年10月1日起施行,原“试验检测等级证书”在有效期内仍有效,若“试验检测等级证书”超过有效期的,应附“公路水运工程质量检测管理信息系统”截图证明“试验检测等级证书”有效。本招标文件中试验检测工作指质量检测工作,试验检测机构(或单位)指质量检测机构(或单位)。投标人提供的有效质量检测资质证书为“公路工程综合乙级试验检测资质”的,视为符合“公路工程乙级质量检测资质”要求。 注: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时,以证明材料内容为准,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的,不属于重大偏差。 | |
14 | 业绩 | 投标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近5年内独立完成过1项单个监理标段里程30公里及以上的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施工监理项目。 (2)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并在该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的业绩证明材料要求:投标人的业绩应以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审核通过的为准,投标文件中直接附网页截图(投标人应以非注册用户身份查询,以注册用户登录后查询的截屏资料不予认可)。截屏资料的内容必须完全反映业绩最低要求的建设规模、建设内容或技术指标,且截图资料显示的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一致,不一致应提供合法批件。 (4)投标人以任何联合体形式完成的项目业绩视为不满足上述业绩最低要求。投标人在中国境外完成的业绩视为不满足上述业绩最低要求。 (5)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的时间要求:近5年,公路工程项目指交工验收时间(以“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中的交工日期为准)为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一日。 (6)如近年来,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在对投标人进行业绩审查时,如果投标人是由若干直接被管理的子公司组成的母公司,其业绩仅以其系统登记单位或名义签署的合同计算,其直接管理的子公司业绩均不予考虑。如果投标人是某一母公司直接管理的子公司,其业绩亦不能以其母公司的名义计算。 注: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时,以证明材料内容为准,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的,不属于重大偏差。 | |
15 | 信誉 | 投标人出现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投标人处于被责令停业状态的; (2)投标人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状态的; (3)投标人被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其他有权作出处罚的部门作出取消在湖北省交通建设市场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湖北公路建设市场的处罚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4)投标人2023年度被交通运输部列为公路监理企业全国综合信用评价D级的; (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6)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7)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委任的驻地监理工程师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近三年”指从2021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一日,以有效的判决书生效的时间为准,同一案件有多份判决书的以时间在后的为准); (8)其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按联合惩戒要求禁止参与招投标的; (9)驻地监理工程师或副驻地监理工程师或安全负责人处于被交通运输部取消监理工程师岗位登记的; (10)驻地监理工程师或副驻地监理工程师在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信用评价中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三年累计扣分大于或等于24分。 (11)投标人未在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信誉情况表”按给定的内容填写并提供《信誉情况承诺函》的。 | |
16 | 主要监理人员
| 1、驻地监理工程师不满足以下任一最低要求,均属于重大偏差: (1)1名,高级工程师(公路工程相关专业); (2)持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或交通运输工程监理工程师(公路工程类别)注册证书; (3)近5年内担任过1条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施工监理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或副总监理工程师)或驻地监理工程师(或副驻地监理工程师)。 2、副驻地监理工程师(路基路面方向) 不满足以下任一最低要求,均属于重大偏差: (1)1名,高级工程师(公路工程相关专业); (2)持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或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或交通运输工程监理工程师(公路工程类别)注册证书。 (3)近5年内担任过1条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施工监理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或副总监理工程师)或驻地监理工程师(或副驻地监理工程师)或专业监理工程师。 3、副驻地监理工程师(桥梁方向) 不满足以下任一最低要求,均属于重大偏差: (1)1名,高级工程师(公路工程相关专业); (2)持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或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或交通运输工程监理工程师(公路工程类别)注册证书。 (3)近5年内担任过1条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施工监理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或副总监理工程师)或驻地监理工程师(或副驻地监理工程师)或专业监理工程师。 4、安全负责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最低要求,均属于重大偏差: (1)1名,工程师; (2)持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或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或交通运输工程监理工程师(公路工程类别)注册证书; (3)持有安全监理培训考试合格证书; (4)近5年内担任过1条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施工监理项目的安全负责人(或安全专业监理工程师)。 5、试验室主任不满足以下任一最低要求,均属于重大偏差: (1)1名,工程师; (2)持有国家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其直属机构颁发的有效的试验检测师(或试验检测工程师)资格证书; (3)近5年内担任过1条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项目试验检测工作的中心试验室主任(或副主任或技术负责人或质量负责人),或监理工地试验室主任(或副主任或技术负责人或质量负责人),或施工工地试验室主任(或副主任或技术负责人或质量负责人)。 6、投标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拟委任的驻地监理工程师资历表”、“拟委任的副驻地监理工程师资历表”、“拟委任的试验室主任资历表”、“拟委任的安全负责人资历表”,并在相应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2)驻地监理工程师、副驻地监理工程师的个人业绩以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审核通过的为准,投标文件中直接附网页截图(投标人应以非注册用户身份查询,以注册用户登录后查询的截屏资料不予认可)。截屏资料的内容必须完全反映业绩最低要求的建设规模、建设内容或技术指标及任职情况。 (3)试验室主任、安全负责人应提供业主出具的标明有项目名称、交工验收时间、人员姓名及担任职务等内容的履约证明材料。 (4)以上人员业绩时间要求:近5年,为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一日,驻地监理工程师、副驻地监理工程师的个人业绩以“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中的交工日期为准,试验室主任、安全负责人的个人业绩以履约证明材料中的交工验收时间为准。 (5)投标人应提供上述主要监理人员到岗承诺函,如提供了主要监理人员到岗承诺函,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拟委任的驻地监理工程师资历表”、“拟委任的副驻地监理工程师资历表”、“拟委任的试验室主任资历表”、“拟委任的安全负责人资历表”中“说明在岗情况”可不填写。 (6)主要监理人员证书证明材料应附以下证书扫描件:1)有效的身份证;2)职称证书;3)资格证书或注册证书;4)安全负责人还应同时附安全监理培训考试合格证书。投标人还需提供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上述主要人员2024年5月份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主要人员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扫描件。如试验室主任为第三方检测机构人员,需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试验室主任2024年5月份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其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扫描件。 (7)投标人还需提供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中体现驻地监理工程师、副驻地监理工程师和安全负责人为投标人单位人员的网页截图。投标人还需提供在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工程质量检测管理信息系统”中体现试验室主任为投标人单位人员的网页截图,如试验室主任为第三方检测机构人员,需提供其为第三方检测机构人员的网页截图。 (8)公路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包括公路工程、桥梁工程、公路与桥梁工程、交通土建、隧道(地下结构)工程、交通工程、工程地质专业职称。 注: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时,以证明材料内容为准,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的,不属于重大偏差。 | |
17 | 财务 | 投标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投标人2021年、2022年、2023年每年的营业收入均不小于3000万元人民币。 2、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财务状况表”,并在“财务状况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3、证明材料应附:2021年、2022年、2023年财务报表(包括财务报表说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或损益表)及其他财务资料)及由独立于投标人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相应年度审计报告的扫描件。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注:①投标人的财务状况以独立于投标人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相应年度审计报告的扫描件中的数据为准;②独立于投标人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相应年度审计报告中的数据本身是否准确不纳入本次评标范围,不属于重大偏差。 | |
18 | 联合体投标人 | 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 |
19 | 存在的其他情形(一) | 投标人存在以下任一情形: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同为一个单位负责人(即:法定代表人); (4)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或管理关系; (5)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6)为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 (7)与本标段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标段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为本项目的中心试验室承担单位; (10)与本项目的中心试验室单位、施工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存在控股、管理关系或者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 | |
20 | 存在的其他情形(二) | 投标人存在以下任一情形: (1)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 (2)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3)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经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评标系统检测出制作投标文件的电脑机器码一致的。 | |
投标人存在上述情况的均属于重大偏差,其投标应当被否决。投标人出现未列入上表情形的不属于重大偏差,按细微偏差处理,评标委员会不得因细微偏差否决投标。 |
第二信封重大偏差一览表
评审标准 | 评审因素 | 重大偏差认定标准 | |
1 | 第二信封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投标人不满足以下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投标文件(报价文件)封面的投标人名称、投标函(不含投标函附录)中投标人名称、营业执照中投标人名称、监理资质证书投标人名称须一致,不一致时需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 |
2 | 投标文件的签署 | 投标人存在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投标文件封面未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单位电子印章; (2)投标函未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单位电子印章; (3)投标函未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法定代表人的个人电子印章或电子签名章。 | |
3 | 投标文件组成部分 | 投标文件缺少以下任一项内容:第二信封投标函、监理服务费报价表 | |
4 | 第二信封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报价 | 投标人存在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一份投标文件有多个报价,提交了选择性报价; (2)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 (3)投标人提交了调价函; (4)缺陷责任期阶段的监理服务费低于投标总报价(监理服务费用)的5%。 |
5 | 存在的其他情形(一) | 存在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未在投标函上填写投标总价; (2)投标报价高于招标人公布的最高投标限价。 | |
6 | 存在的其他情形(二) | 投标人存在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 (2)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3)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经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评标系统检测出制作投标文件的电脑机器码一致的; (4)投标人不接受对投标报价算术性错误进行价格修正的。 | |
投标人存在上述情况的均属于重大偏差,其投标应当被否决。投标人出现未列入上表情形的不属于重大偏差,按细微偏差处理,评标委员会不得因细微偏差否决投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