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随县汪家寨-大岭矿区饰面用花岗岩矿安全隐患治理(EPC)工程(HBSX-202410KC-002001001)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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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HBSX-202410KC-00200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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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湖北省随县汪家寨-大岭矿区饰面用花岗岩矿安全隐患治理(EPC)工程已由随县发展和改革局以登记备案项目代码2211-421321-04-01-805085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随州市大岭矿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资金:100.0%,招标人为随州市大岭矿业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随州市鑫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EPC 模式)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湖北省随县汪家寨—大岭矿区 建设规模:(1)设计阶段:根据招标人提供项目前期资料,满足项目能够符合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建设项目“三同时”安全设施设计审查要求,消除矿山前期不规范开采遗留的安全隐患,达到未来安全设施设计审查条件并通过相关部门审核,包括但不限于初步设计优化、 施工图设计、工程变更设计、工程竣工验收及技术支持等内容。 (2)本项目安全隐患治理工程范围为:汪家寨采区WB3平台清理及边坡削坡,WB05平台清理及边坡削坡,WB06平台孤峰清理,WP01~03废渣堆清理,以及配套运输临时便道工程;大岭采区DB04平台孤峰清理,DB05平台孤峰清理及边坡削坡,DPO3及 DP04废渣堆清理,以及配套运输临时便道工程。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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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招标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工程设计、材料设备采购、大岭采区、汪家寨采区安全隐患治理建设内容以及工程实施管理、验收、移交、交档备案等工作。本项目采用工程总承包模式。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计划工期:9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11-15 合同估算价:4611.25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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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其他:质量标准:(1)工程勘察设计: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要求,满足业主功能性要求并通过相关部门批准和审查合格。(2)工程施工: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及设计图纸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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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设计资质:具有住建管理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材行业工程设计(非金属矿及原料制备工程)甲级资质;
3.1.2施工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非煤矿矿山安全生产许可证。
3.1.3爆破资质:投标人具有公安部门颁发的合格有效的爆破作业许可证(营业性)贰级及以上资质。
3.1.4业绩要求:投标人近5年(投标截止日往前)承接过1项规模在60万吨/年及以上矿山建设EPC工程总承包项目;或者完成过①+②:①规模在60万吨/年及以上矿山施工业绩;②规模在60万吨/年及以上矿山设计业绩。
3.1.5财务要求:无。
3.1.6人员要求:①项目经理:具备矿山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可以兼任本项目施工负责人,应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的人员担任);②施工项目负责人:具备矿山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③设计负责人:具备建材类或矿山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资格;④施工管理团队配置应完整,包括技术负责人(具备采矿或地质或爆破或机电等矿山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爆破员、保管员、安全员,各成员须具备相应的有效岗位证书或爆破作业人员许可证;⑤所有拟派项目管理团队的人员(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管理团队)必须为投标人企业的在册正式员工;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3.2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 体成员单位均具备独立法人资格。②联合体投标时,应提供联合体协议, 明确各联合体成员的责任和义务,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建设单位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就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③联合体牵头单位为施工单位,项目经理需为联合体牵头人单位人员。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联合体在本项目中的投标报名等相关事宜。④组成联合体的成员单位 不超过 2 个。联合体的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本项目,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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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4年10月11日至2024年10月15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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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31日 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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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投标相关事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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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评标办法 | ||||||||||||||||||||||||||||||||||||||||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实行“评定分离 ”。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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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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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