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山县“小田并大田”集中连片耕地质量提升一期工程(HBZS-202412QG-019001001)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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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HBZS-202412QG-01900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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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竹山县“小田并大田”集中连片耕地质量提升一期工程已由竹山县发展和改革局以登记备案项目代码:2409-420323-04-05-366802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竹山县兴竹市政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资金:100.0%。招标人为竹山县兴竹市政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竹山县鑫竹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竹山县溢水镇等8个乡镇 建设规模:项目主要流转竹山县溢水等8个乡镇合计7.69万亩农村土地经营权并实施“大田并小田”集中连片改造工程,主要完成区域田间基础设施提升、灌溉与排水工程改造、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和智慧农业工程建设。(具体建设内容由建设单位确认后实施)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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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项目建设内容范围内的工程总承包管理、勘察、施工图设计(含工程量清单和预算编制)及批准的施工图范围内所有工程施工、交工验收、整体移交、及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等相关工作。具体勘察、设计范围及施工范围由招标人确认后实施。 标段划分:1 计划工期:109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01-15 合同估算价:42848.73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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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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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市场监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2)独立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三项资质;联合体投标人按照对应的联合体分工职责须分别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三项资质:①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②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证书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证书;③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证书,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内(2019年12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完成过下列任意1项业绩:①一项投资规模在10000万元及以上的工程勘察或施工图设计业绩;②一项投资规模在10000万元及以上的工程类的施工业绩;③一项工程投资规模在10000万元及以上的工程总承包(EPC)业绩。(联合体投标的,任意一方提供业绩均可,工程投资规模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金额为准,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中未显示工程投资规模,可以以项目可研或初设批复或招标公告予以证明)。(4)人员要求:①总承包项目经理要求:具有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具有工程类高级技术职称,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联合体投标的须为联合体中的牵头单位人员);②设计负责人要求: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联合体投标的须为联合体中的设计单位人员);③勘察负责人要求: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须为联合体中的勘察单位人员);④施工负责人要求:具有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在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任职(联合体投标的须为联合体中的施工单位人员),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注: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兼任本项目施工负责人,但不得同时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含施工总承包工程、专业承包工程。 3.2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最多只允许3家联合,其中联合体牵头人由施工单位担任,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联合体在本项目中的投标报名等相关事宜。②联合体投标时,应提供联合体协议,明确各联合体成员的责任和义务。③联合体的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本项目,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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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4年12月14日至2024年12月19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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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01月03日 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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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投标相关事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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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评标办法 | ||||||||||||||||||||||||||||||||||||||||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定标方式采用“评定分离”的方式确定中标人,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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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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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