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申请人:
我公司受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的委托,就其“湖北省武汉女子监狱迁建项目空调通风工程”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招标编号为:HBSJ-202203FJ-031008001,现对招标文件作如下澄清:
工程整体竣工验收,经有关政府部门验收合格,同时承包人在收到业主方对结算的正式确认后,在工程结算审计工程完成后第三个月付至98.5%,剩余1.5%作为工程质量保修金。分包人最终结算额=扣除总包服务费后业主审定的空调通风工程结算总额-其他代扣代缴费(管理费、工期、水电、质量、安全奖励或罚款等);预留1.5%作为工程质量保修金,在2年保修期(以项目整体竣工验收合格之日算起)满后一个月内全额退还。若在保修期内因分包单位施工原因造成整体工程未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则需赔偿合同总金额1.5%的保修金,并承担因此给承包人造成的一切损失。
湖北省成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