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滋市城乡供水保障一体化项目-中心城区供水提升工程初步设计
修改公告
各投标人:
经研究,现对松滋市城乡供水保障一体化项目-中心城区供水提升工程初步设计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内容修改如下:
1.招标公告第3条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修改为“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或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2.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附录一资质要求“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修改为“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或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其他内容不变。
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09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