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交投汽车供应链产业园项目工程总承包澄清答疑文件
招标编号:HBSJ-202404FJ-087002001/HBCZ-2406021298-243252
各投标人:
一、根据投标人对本项目的提问,回复如下:
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计划工期:“计划工期:910 日历天 计划开始工作日期:2024年12月01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7-05-30 00:00:00”与第五章发包人要求“五、工期、质量及质保期要求:1、工期:合同生效至竣工验收共910日历天。请问工期以哪个为准。
答:本项目工期为:合同生效至竣工验收共910日历天,计划开始工作日期暂定为2024年12月01日,具体以实际签订合同日期为准。
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1.2投标人拟分包的工作规定与第五章发包人要求:八、其他要求“1、分包”中关于分包的规定描述不同。请问投标函附录“分包”约定内容处是否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1.2填写,即“允许,分包内容要求:本项目主体结构不允许分包;部分专项设计和施工在发包人允许和监督下可以进行分包,同时须满足国家和地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分包金额要求:/ 对分包人的资质要求: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具备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资质规定所具备的相应资质的独立法人单位。”即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答:是。
3、专用合同条款1.1.4.5 缺陷责任期(工程质量保修期): 24 个月。发包人要求五、工期、质量及质保期要求中规定:工程保修期按建筑法及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执行:(1)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合理使用年限;(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屋和外墙面防渗漏,为5年;(3)建筑物电气管线、给排水和上下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4)建筑物的供热、冷工程为2个供热期、供冷期(或2年);(5)室外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2年。请问:投标函附录缺陷责任期约定内容处填写以哪个为准?
答: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二节专用合同条款1.1.4.5现修改为“1.1.4.5 缺陷责任期:24个月”。
4、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2招标人名称为:湖北交投物流集团有限公司,与招标公告载明的招标人名称不一致,请明确以哪个为准。
答:因发布招标公告后,招标人名称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完成变更,由“湖北驰宇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变更为“湖北驰宇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现将招标文件中所有招标人名称统一修改为“湖北驰宇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5、投标人须知附录:项目经理资格要求须提供资格证书,请问此处资格证书是否指建筑工程建设类注册证书?
答:是。
6、投标人须知附录: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须提供资格证书,请问此处资格证书是否指建造师注册证书?
答:资格证书包括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7、资格要求并未明确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的社保时间范围,请问是否与评分因素人员配置中要求的一致,即提供近半年内任意三个月的社保证明?投标人分公司缴纳的社保是否符合要求?
答:社保时间要求与评分办法中要求一致。投标人分公司缴纳的社保符合要求。
8、第三章评标办法:资信业绩评分标准“设计团队人员配置”要求提供资格证书,请问此处资格证书是否指相关人员的注册证书?
答:是。
9、场内现有树木如何处置?
答:施工场地交付后,如场内有树木,承包人自行处理,相关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0、是否提供办公区和工人生活区临建建设场地?
答:承包人自行考虑。
11、请提供临时施工用水接驳点及参数
答:待承包人施工进场后根据需求与发包人协商确定。
12、请明确评分表中哪些属于“承包人建议书”,哪些属于“承包人实施方案”?
答:图纸(8分),设计重点、关键性技术措施(8分),设计工作组织(4分)属于“承包人建议书”,其余属于“承包人实施方案”。
13、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二节专用合同条款19.7保修责任(P134)装修工程的工程质量保修期为5年,而第五章发包人要求中,工期、质量及质保期(P154)要求建筑物电气管线、给排水和上下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保修期为2年,两者相冲突,请予以明确。
答: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中工程保修期要求现修改为“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合理使用年限;2、 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 5 年;3、 装修工程为 5 年;4、 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 2 年;5、 供热与供冷系统为 2 个采暖期、供冷期;6、 室外给排水、道路等配套工程为 2 年”,与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二节专用合同条款保持一致。
14、招标文件P112“公共道路至规划红线外的施工道路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含管线迁改费用)该费用是否包含在本次投标报价范围内?
答:是。
15、招标文件P129 “施工图纸范围内的物价波动,只对主材价格予以调整,可允许调整的主材及设备为工程量清单中涉及的钢材、商品砼、铝合金型材、铜、电线电缆,其他材料及设备价格均不得调整。”砌体、砂浆、预制构件、配电箱等材料市场价格变动较大,建议将此部分增加到调差范围。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16、招标文件P133-134“工程质量保修期:按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及本合同约定执行。3、 装修工程为 5 年;”与招标文件P154 发包人要求中“3、工程保修期按建筑法及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执行:(3)建筑物电气管线、给排水和上下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 2 年;”内容矛盾,建议按法律法规要求修订为2年。
答:见本澄清答疑文件第13条。
17、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未见初步概算,为方便编制投标文件,申请公开。
答:不提供。
18、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未见人防专业图纸及基坑支护图纸,为方便编制投标文件,申请公开CAD图纸。
答:基坑支护图纸已上传附件,投标人自行下载查看。人防设计在初步设计阶段与主体地下室一并考虑,详见各专业地下室图纸及初步设计说明人防设计专篇。
二、本项目勘察技术要求和设计阶段BIM技术要求已上传附件,请投标人自行下载查看。
三、现公布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如下:
1、勘察设计费最高限价为507.52万元(包含详勘、施工图设计、BIM技术服务,不可预见费30万元),由投标人自行报价,总价包干,不予调整。
2、建安工程费最高限价为34310.27万元,该部分费用不包括专项工程暂估价,投标人采用下浮率报价,且投标报价下浮率应不小于6%。
3、专项工程暂估价为6966万元(含税)。本项费用为不可竞争费用,不参与报价竞争,投标时按招标人给定的金额填入。
4、暂列金(预备费)为2305.18万元。本项费用为不可竞争费用,不参与报价竞争,投标时按招标人给定的金额填入,如未发生,归发包人所有。
四、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价格清单”建安工程费备注栏现修改为“建安工程费报价=34310.27*(1-下浮率),其中下浮率为 %”。
招标人:湖北驰宇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省成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