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文件修改通知
编号:HBYS-202412SZ-019001001
各投标人:
经研究,对 大别山主峰风景区提档升级项目(一期)EPC总承包 (项目名称) 大别山主峰风景区提档升级项目(一期)EPC总承包 (标段名称)施工招标文件,作如下修改:
原招标公告第3条3.2款修改为:“3.2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允许最多不超过3家单位组成且施工单位应作为联合体牵头方,获取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递交投标文件(签章)等相关事宜均由牵头人承担;(2)联合体应满足3.1条规定的资格条件;(3)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才能参与投标。”
招标人:英山县九昇文化旅游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正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