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347国道黄冈市巴河至蕲州公路2期工程砂石料供应项目(第二次)资金组成等情况澄清
本项目招标金额最高限价为2955.00万元。原招标公告中“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资金:100.0%招标人为蕲春县交通运输局”更正为“根据鄂财建发[2020]59号文件精神,可以获得347国道黄冈市巴河至蕲州公路蕲春段2020年车辆购置税补助资金1.0亿元,本项目可享受2020年车购税补助资金为1820.816万元约占该项目总金额的61.62%,约占347国道黄冈市巴河至蕲州公路蕲春段2020年车辆购置税补助资金的18.21%。
原招标公告中“3.4本次招标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更正为“3.4本次招标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蕲春县交通运输局
2024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