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网络信息中心统一开发平台(后端)项目提疑回复
各投标人:
经研究,湖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网络信息中心统一开发平台(后端)项目(招标编号:HBSJ-202409QT-032001001)招标文件进行答疑澄清如下:
一、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中实施案例表中描述(招标文件第40页):
“1.统一开发平台案例情况(12分)
说明:(5)银行机构旗下科技公司与银行的关系由投标人提供证明材料; ( 6 ) 与银行旗下科技公司签署的合同中,需包含科技公司主要出资人统一开发平台建设内容,否则为无效案例;”
针对上述描述,我司疑问点如下:
1、银行机构旗下科技公司与银行的关系由投标人提供证明材料。投标人如何证明?证明材料具体指什么?证明材料是否需要银行机构和银行机构旗下科技公司盖章确认?
2、与银行旗下科技公司签署的合同中,需包含科技公司主要出资人统一开发平台建设内容。在合同中如何体现科技公司主要出资人开发平台建设内容?是在合同名称还是合同关键实施内容中体现?需要什么材料证明科技公司的主要出资人?是否需要科技公司或银行方盖章?
答:1.银行机构旗下科技公司与银行的关系由投标人提供证明材料,包括提供与银行或银行机构旗下科技公司签署的合同、公司官网、天眼查、企查查等渠道查询的银行机构旗下科技公司与银行的关系说明、股权关系等材料(证明材料须加盖投标人及其母公司公章)。2.证明材料不需要银行机构和银行机构旗下科技公司盖章确认,由投标人对上述提供材料盖章确认。3.出具投标人与银行机构旗下科技公司签署合同作为证明。4.与银行旗下科技公司签署的合同中,需包含科技公司主要出资人统一开发平台建设内容。在合同名称或者合同关键实施内容中体现银行开发平台建设内容,相关内容要求与招标文件中评分项要求内容保持一致。
二、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中实施案例表中描述(招标文件第40页):
“基于统一开发平台实施的核心系统或信贷系统案例情况(10分)
说明:(6)银行机构旗下科技公司与银行的关系由投标人提供证明材料;(7)与银行旗下科技公司签署的合同中,需包含科技公司主要出资人核心系统或信贷系统建设内容,否则为无效案例;”
针对上述描述,我司疑问点如下:
1、银行机构旗下科技公司与银行的关系由投标人提供证明材料。投标人如何证明?证明材料具体指什么?证明材料是否需要银行机构和银行机构旗下科技公司盖章确认?
2、与银行旗下科技公司签署的合同中,需包含科技公司主要出资人核心系统或信贷系统建设内容。在合同中如何体现科技公司主要出资人核心系统或信贷系统建设内容?是在合同名称还是合同关键实施内容中体现?需要什么材料证明科技公司的主要出资人?是否需要科技公司或银行方盖章?
答:1.银行机构旗下科技公司与银行的关系由投标人提供证明材料,包括提供与银行或银行机构旗下科技公司签署的合同、公司官网、天眼查、企查查等渠道查询的银行机构旗下科技公司与银行的关系说明、股权关系等材料(证明材料须加盖投标人及其母公司公章)。2.证明材料不需要银行机构和银行机构旗下科技公司盖章确认,由投标人对上述提供材料盖章确认。3.出具投标人与银行机构旗下科技公司签署合同作为证明。4.与银行旗下科技公司签署的合同中,需包含科技公司主要出资人核心系统或信贷系统建设内容。在合同名称或者合同关键实施内容中体现银行核心系统或信贷系统建设内容,相关内容要求与招标文件中评分项要求内容保持一致。
开标时间延期到2024年10月31日上午9:30。
招标代理机构:中工武大诚信工程顾问(湖北)有限公司
2024 年 10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