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区部分路灯改造提升项目调整招标文件的
澄清修改及项目启动通知
各潜在投标人:
就该项目招标文件调整如下:
1、删除招标文件评分标准企业综合实力“2、投标人拥有照明产品碳足迹证书的得2分;3、投标人获得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证书的得1 .5分”;
2、删除招标文件评分标准产品指标要求“3、LED灯具提供蓝光危害RG1检测项目,得1分,没有不得分。4、LED灯具通过140h以上的盐雾试验,得1分,没有不得分。5、LED灯具通过碰撞试验结果达到IK10且对机械碰撞防护实验验证结果合格,得0.5分,没有不得分。6、LED灯具通过浪涌(冲击)抗扰度、电快速瞬变脉冲群抗扰度、静电放电抗扰度检测、电压暂降及短时中断,得2分,没有不得分。7、LED灯具在环境温度25℃情况下,结温测试结果≤60℃,得1分,没有不得分。”
3、删除招标文件评分标准售后服务“1、投标人具有5星售后服务企业体系认证(认证覆盖范围:2.5米以上景观灯、灯杆、灯具、太阳能路灯、LED路灯)的得2分。”
4、产品技术指标要求修改为“1、LED灯具光效在120 lm/W~140 lm/W之间且功率因数≥ 0.9,得1.5分;大于140 lm/W且功率因数≥0.9,得3分,没有不得分。2、LED灯具的防护等级≥IP65,得2分,<IP65或没有不得分。3、LED灯具连续燃点3000h的光通维持率≥96%,得2.5分,没有不得分。注:本项证明材料为检测报告或提供能证明符合以上三项指标的其他资料。检测报告要求为:1、LED灯具产品的检测报告为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的功率或大于等于招标文件要求的功率;2、LED灯具检测报告需带CMA和CNAS标识。需提供检测报告扫描件(原件签订合同时备查)。”
5、详细的评分内容及各项分值详见修改后的招标文件。
6、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10日09时00分,计划开始交货期:2024年12月17日。
特此通知!
湖北保都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