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本项目资格要求:“投标人须是所投设备的制造商或代理商。如为制造商投标的,需提供制造商声明函,如为代理商投标,须提供制造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同一品牌同一型号只接受一家制造商或代理商参与本次投标活动,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是否须要提供清单中全部设备的证明材料?
回复:本项目设置“色选机”为核心产品,投标人所投的色选机必须为同一品牌。投标人须是核心产品(色选机)的制造商或代理商。如为制造商投标的,需提供制造商声明函,如为代理商投标,须提供制造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同一品牌同一型号只接受一家制造商或代理商参与本次投标活动,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不须要提供全部设备的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