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湖北省中医院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中心建设项目(HBSJ-202312FJ-250004001)招标文件(资审文件)提前公示公告
|
||||||||||||||||||||||||||||||||||||||||
|
招标编号:HBSJ-202312FJ-250004001
|
||||||||||||||||||||||||||||||||||||||||
| 1.招标条件 | ||||||||||||||||||||||||||||||||||||||||
| 本招标项目湖北省中医院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中心建设项目已由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省发改委关于湖北省中医院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中心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鄂发改审批服务〔2024〕46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湖北省中医院,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省成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 ||||||||||||||||||||||||||||||||||||||||
| 2.项目概况 | ||||||||||||||||||||||||||||||||||||||||
| 建设项目地点:武汉市洪山区珞喻路856号湖北省中医院(光谷院区)内 |
||||||||||||||||||||||||||||||||||||||||
| 建设项目规模:本项目为湖北省中医院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中心建设项目净化工程,涉及DSA手术室、美容手术室、静配中心、中心手术部、净化机房、病理科共6个科室的医疗净化专项工程。 1.位于新建门诊病房楼一层DSA手术室:建筑设计面积约320平方米,净化面积约105平方米,层高5.8m。设置2间III级DSA手术室及辅助功能房间。 2.位于新建门诊病房楼二层美容手术室:建筑设计面积约385平方米。净化面积约270平方米,层高4.5m。设置2间III级手术室及辅助功能房间。 3.位于新建门诊病房楼三层静配中心:建筑设计面积约955平方米,净化面积约190平方米,层高4.5m。设有普通药物调配间、抗生素药物调配间、肿瘤药物调配间、辅房等。 4.位于新建门诊病房楼六层手术部:建筑设计面积约1385平方米。净化面积约1250平方米,层高4.8m。共设有7间手术室,其中Ⅰ级手术室4间(其中1间DSA杂交手术室、1间机器人手术室)、Ⅲ级手术室3间。配有洁净走廊、污物走廊、辅助功能房间。 5.位于新建门诊病房楼七层净化机房:建筑设计面积约533.41平方米。 6.位于研究实验楼一层病理科:建筑设计面积约585平方米,层高4.5m。设有PCR实验室、微细胞室、免疫组化室、染色、组织脱水室等及相应辅助用房,并配置办公生活区。 |
||||||||||||||||||||||||||||||||||||||||
| 合同估算价:3308.97万元 |
||||||||||||||||||||||||||||||||||||||||
| 其他:项目名称:湖北省中医院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中心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EPC)净化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 |
||||||||||||||||||||||||||||||||||||||||
| 3.投标人(申请人)资格要求 | ||||||||||||||||||||||||||||||||||||||||
|
3.1本次投标(资格预审)要求投标人(申请人)须具备:1、投标人应同时具备(1)+(2)+(3)资质要求;(1)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2)投标人须具备①+③或②+③,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和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③具备特种设备设计许可证(压力管道, GC2级及以上)【旧证】或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含压力管道设计,GC2级及以上)【新证】。(3)投标人须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压力管道)》GC2级及以上资质【旧证】或《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包含承压类特种设备安装、修理》GC2级及以上资质【新证】。,2、投标人近三年财务状况平均利润大于零(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22年、2023年、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以来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3、业绩要求满足①、②、③以下之一:投标人近五(从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5年)年①至少具备1项单项合同金额在3308.97487万元及以上的类似工程的施工业绩;②至少具备1项单项投资金额在3308.97487万元及以上的类似工程的设计业绩;③至少具备1项单项合同金额在3308.97487万元及以上的类似工程的施工含深化设计或设计施工一体化业绩,类似工程是指建筑工程净化工程或洁净工程。备注:施工业绩或工程总承包(设计施工一体化)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其中招标发包的工程应附中标通知书。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时间为准;设计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协议书,其中招标发包的工程应附中标通知书。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注:合同中未列明净化工程金额时,须提供经项目建设单位确认的证明材料(例如工程量清单、业主证明等)。资料不全、评委无法确定业绩的不予认可)
4、信誉要求:(1)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2)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3)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4)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5)没有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6)没有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7)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没有被人民法院判决为行贿罪;(8)不存在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3(19)目规定的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5、(1)项目经理要求:1人,具有相关专业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或者房屋建筑工程或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或者机电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职业资格之一,且不得同时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含施工总承包工程、专业承包工程);
项目经理担任过①或②,①单项合同金额在3308.97487万元及以上的建筑工程净化工程或洁净工程的施工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或工程总承包(施工含深化设计或设计施工一体化业绩)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②单项投资金额在3308.97487万元及以上的建筑工程净化工程或洁净工程的设计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同时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经理(含施工总承包工程、专业承包工程);满足相应条件的,可以兼任本项目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
备注:提供以上证件原件彩色扫描件,提供未同时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经理或施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含施工总承包工程、专业承包工程承诺)。(2)设计负责人:1人,具有机电工程或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无行贿犯罪记录(需提供相应承诺书)。。(3)施工负责人:1人,具有机电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4)施工技术负责人:1人,具备机电工程或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5)施工员:1人,持有建筑装饰或设备安装施工员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6)质量员:1人,持有建筑装饰或设备安装质量员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7)安全员:1人,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证)。(8)材料员:1人,持有材料员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9)资料员:1人,持有资料员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 3.2本次招标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申请。联合体申请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单位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联合体资质应符合投标人资格条件的规定。(2)工程总承包单位为联合体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的人员担任。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联合体牵头人应为施工单位,联合体协议中应明确联合体各方权利义务等,并将该联合体协议书随同投标文件一并递交。(3)组成联合体应符合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投标。 3.4其他要求: |
||||||||||||||||||||||||||||||||||||||||
| 4.评标办法 | ||||||||||||||||||||||||||||||||||||||||
|
本次招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
||||||||||||||||||||||||||||||||||||||||
| 5.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见附件 | ||||||||||||||||||||||||||||||||||||||||
| 6.意见建议反馈渠道 | ||||||||||||||||||||||||||||||||||||||||
|
请于本项目招标人/代理机构联系。 |
||||||||||||||||||||||||||||||||||||||||
| 7.联系方式 | ||||||||||||||||||||||||||||||||||||||||
|
||||||||||||||||||||||||||||||||||||||||
|
2025年09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