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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加工 10000 吨小龙虾生物质(虾壳)高值化利用项目工程总承包(EPC)(HBQJ-202509FJ-024001001)招标文件(资审文件)提前公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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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HBQJ-202509FJ-02400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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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招标条件 | ||||||||||||||||||||||||||||||||||||||||
| 本招标项目年加工 10000 吨小龙虾生物质(虾壳)高值化利用项目工程总承包(EPC)已由/以2507-429005-04-01-979166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潜江市聚合未来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资金:100.0%招标人为潜江市聚合未来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晟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 2.项目概况 | ||||||||||||||||||||||||||||||||||||||||
| 建设项目地点:潜江市总口管理区平原垸路6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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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设项目规模:项目用地面积6667㎡,在原有建筑面积改建厂房共15000m,辅助用房1000㎡,购置离心喷雾干燥塔1台、反应罐37台、分离机10台、三维混粉机1台、母液回流储罐2台等及环保设施配套建设。项目投产后,年加工10000吨小龙虾生物质(生成壳聚糖2000吨壳寡糖300吨)的加工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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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估算价:9797.59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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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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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投标人(申请人)资格要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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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本次投标(资格预审)要求投标人(申请人)须具备:(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并同时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
①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同时具备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和轻纺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同时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和食品发酵烟酒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且在有效期内。
②施工资质: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以上资质或建筑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在有效期内;2)投标人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如为联合体,联合体累计满足上述要求即可,联合体成员应根据联合体协议书中承担的任务满足相应资质要求)。
(2)财务要求: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指联合体各方)应提供近三年(2022、2023年、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新成立公司需要提供自成立之日起相应年限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少于一年的,应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1)项目经理(若为联合体,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的人员担任):须具备①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机电安装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或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一级注册建筑师或土木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或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②在投标人处注册执业或岗位登记,且社会保险缴费单位应是投标人;③满足相应条件的,可以兼任本项目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未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含施工总承包工程、专业承包工程)。
2)拟派设计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以上执业资格;
3)拟派施工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机电安装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和安全生产考核B证,且证件在有效期内,无在建项目。(如为联合体,联合体累计满足上述投标人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要求即可)。,(3)业绩要求:近5年(投标截止时间前推60个月,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完成过一项类似项目或者类似设计项目或者类似施工项目业绩。①类似项目:单项合同金额4000万元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的工程总承包项目或单项合同金额2000万元以上的机电安装工程的工程总承包项目;②类似设计项目:单项投资金额4000万元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的设计项目或单项投资金额2000万元以上的轻纺行业的设计项目;③类似施工项目:单项合同金额4000万元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的总承包施工项目或单项合同金额2000万元以上的机电安装工程的施工总承包施工项目;(附证明资料: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的扫描件)(如为联合体,联合体任意一方满足上述要求即可)。 3.2本次招标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申请。联合体申请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提交联合体协议,明确牵头人及其他成员单位各自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应当承担的责任;(2)联合体最多允许2家单位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需要由牵头人在系统中选择联合体成员并由联合体成员在系统中进行确认,且确认工作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3)联合体的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本标段,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标段中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4)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就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3.4其他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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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评标办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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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招标办法采用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实行评定分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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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见附件 | ||||||||||||||||||||||||||||||||||||||||
| 6.意见建议反馈渠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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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于本项目招标人/代理机构联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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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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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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