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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蓝新能源全固态电池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一期)(HBQJ-202509FJ-026001001)招标文件(资审文件)提前公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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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HBQJ-202509FJ-02600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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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招标条件 | ||||||||||||||||||||||||||||||||||||||||
| 本招标项目太蓝新能源全固态电池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一期)已由潜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以2509-429005-04-01-446555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潜江高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资金:100.0%招标人为潜江高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潜江市高新投勘察设计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 2.项目概况 | ||||||||||||||||||||||||||||||||||||||||
| 建设项目地点:潜江市泽口街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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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设项目规模:项目净用地面积206.8亩,总建筑面积10.75万㎡,总投资15亿元。规划建设两座电芯车间、两座化成车间、一座PACK车间、一座原料库、一栋办公楼、一座食堂,配套建设甲类库、固废库、动力站、110kV变电站、测试间、门房、停车场、绿化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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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估算价:127581.06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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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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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投标人(申请人)资格要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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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本次投标(资格预审)要求投标人(申请人)须具备:(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并同时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①设计资质: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电子通信广电行业(电子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且在有效期内。②施工资质: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在有效期内;2)投标人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如为联合体,联合体累计满足上述要求即可,联合体成员应根据联合体协议书中承担的任务满足相应资质要求)。 (2)财务要求: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指联合体各方)应提供近两年(2023年、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新成立公司需要提供自成立之日起相应年限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少于一年的,应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3)投标人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要求:①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建筑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安全生产考核B证,且证件在有效期内,无在建项目(可由施工负责人兼任);②拟派设计负责人:需同时具备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和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③拟派施工负责人:具有建筑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安全生产考核B证,且证件在有效期内,无在建项目;(如为联合体,联合体累计满足上述要求即可),(4)业绩要求:近5年(投标截止时间前推60个月,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接过一项类似项目或者类似设计项目或者类似施工项目业绩。①类似项目:单项合同金额2亿元及以上的建筑工程总承包项目;②类似设计项目:单项投资金额2亿元及以上的建筑工程设计项目;③类似施工项目:单项合同金额2亿元及以上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附证明资料:①中标通知书②合同协议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设计)能力。(如为联合体,联合体任意一方满足上述要求即可)。 3.2本次招标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申请。联合体申请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提交联合体协议,明确牵头人及其他成员单位各自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应当承担的责任;(2)联合体最多允许2家单位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需要由牵头人在系统中选择联合体成员并由联合体成员在系统中进行确认,且确认工作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3)联合体的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本标段,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标段中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4)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就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3.4其他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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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评标办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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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招标办法采用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实行评定分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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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见附件 | ||||||||||||||||||||||||||||||||||||||||
| 6.意见建议反馈渠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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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于本项目招标人/代理机构联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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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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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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