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陵县城区绿化节点及街头游园建设工程澄清
项目编号:HBJI-201807SZ-071001001
各投标人:
江陵县城区绿化节点及街头游园建设工程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2.2.4(3)项投标报价评分标准现修改为:投标报价值低于投标竞争下浮控制比率值的为废标(如竞争下浮控制比率为A%(A≥0),而投标报价的竞争下浮率为B%,当B<A时为废标)。投标人有效报价值的算术平均值为基准值;投标报价值与基准值一致得满分,每比基准值高一个点减3分,每低一个点减7分,减完为止。
投标报价值比基准值每高一个点减3分,该项记分公式为:
K=[100+(Q-q)×3×100] ×70%
投标报价值比基准值每低一个点减7分,该项记分公式为:
K=[100-(Q-q)×7×100] ×70%
公式中:K为得分; Q为基准值;q为投标报价值(投标竞争下浮率值)。招标文件其余内容不变。
特此澄清
江陵县市政园林建设中心
2018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