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利市排水管网及调蓄设施建设工程工程总承包EPC(HBJL-202410SZ-006001001)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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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HBJL-202410SZ-00600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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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监利市排水管网及调蓄设施建设工程(项目名称)已由监利市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监利市排水管网及调蓄设施建设工程项目的批复(监发改审批〔2024〕153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监利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拟申请上级补助资金及单位自筹(资金来源),招标人为监利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省成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监利市容城镇工业园路与荆南大道交汇处西北角 建设规模:新建民主路、交通路及荆南大道排水主管长约5km;在工业园路与荆南大道西北角规划地块建设一座调蓄设施20000m³及一座提升泵站规模为1.25m³/s,共占地约15.92亩。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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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所有建设内容所需的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图阶段的详细勘察,施工图设计);完成本项目所有材料、设备的采购、安装及调试、工程施工、验收、移交、备案和保修服务。 标段划分:1个标段 计划工期:36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11-26 合同估算价:16422.65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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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其他:1、详细解释计划工期:365日历天(其中勘察设计工期为3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以现场监理工程师下发的开工令中载明的日期为准。
2、详细解释合同估算价:16422.65万元(其中工程建安费16265.34万元,勘察费40.08万元,设计费117.23万元)。
3、招标人承诺该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且未动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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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
(1)投标人(如投标人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均需)具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和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如投标人为联合体,联合体勘察方具备即可)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
(3)投标人(如投标人为联合体,联合体设计方具备即可)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市政行业甲级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4)投标人(如投标人为联合体,联合体承担施工方具备即可)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投标人(如投标人为联合体,联合体任一方具备即可)近五年(从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过①或②或③一项业绩:①独立或以联合体牵头人身份承接过一项单项合同金额150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排水工程工程总承包业绩,②承接过一项合同金额150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排水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③承接过一项工程投资额在150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排水工程勘察设计业绩。(投标人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关键页等证明材料。判定业绩有效的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签订金额为准。若勘察设计合同不能证明其投资额的则还需提供招标公告或前期批复文件等资料,判定业绩有效的时间以勘察设计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6)投标人(如投标人为联合体,联合体牵头方)拟派项目总负责人(即是文件中所提到的项目经理)具备:取得市政工程相关专业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一级注册建筑师或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或一级注册建造师或注册监理工程师等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必须是投标单位正式员工(如联合体投标,必须为联合体牵头单位的正式员工),提供2024年至今任意3个月投标人单位(或其分公司)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
(7)投标人(如投标人为联合体,联合体勘察方)拟派项目勘察负责人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资格,必须是投标单位正式员工(如联合体投标,必须为联合体勘察单位的正式员工),提供2024年至今任意3个月投标人单位(或其分公司)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
(8)投标人(如投标人为联合体,联合体设计方)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资格,必须是投标单位正式员工(如联合体投标,必须为联合体设计单位的正式员工),提供2024年至今任意3个月投标人单位(或其分公司)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
(9)投标人(如投标人为联合体,联合体施工方)提供拟派项目施工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职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必须是投标单位正式员工(如联合体投标,必须为联合体施工单位的正式员工),提供2024年至今任意3个月投标人单位(或其分公司)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项目施工负责人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施工负责人。
(10)工程总承包项目总负责人满足相应条件的,可以兼任本项目的项目勘察负责人或项目设计负责人或项目施工负责人。
(11)投标人财务要求: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提供2021—2023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提供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即可,若成立时间年限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审计报告),近三年未出现亏损。
(12)信誉要求:投标人(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各方应均需满足)近三年内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执行人(提供网站截图);未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网站截图);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的项目总负责人、项目勘察负责人、项目设计负责人、项目施工负责人近三年没有行受贿犯罪记录(投标人自行承诺)。其他详见“附录: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信誉要求的内容。 3.2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协议中应明确联合体各方的责任和权利。 ②联合体的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本项目,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③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投标人的资质资格根据省住建厅(鄂建文【2015】83号)规定,投标人的企业资质人员资格有关信息一律以一体化平台数据为 准(提供网页截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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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4年10月17日至2024年10月21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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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08日 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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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投标相关事宜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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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评标办法 | ||||||||||||||||||||||||||||||||||||||||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远程异地评标,评定分离-票决定标法。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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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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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