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各投标人:
为保证项目顺利进行,经招标人确认,就如下事项进行澄清:
1、本项目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7.1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不超过3个”修改为“7.1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投标人数量少于或等于10家时,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量不超过3家,投标人数量多于10家时,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量不超过5家。”
2、本项目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10.1同类工程和类似工程:同类工程是指:近5年承接过不低于5000万元的泵站施工总承包业绩(证明材料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及完工证明);类似工程是指:近5年承接过不低于3000万元的水利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证明材料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及完工证明)”修改为“10.1同类工程和类似工程:同类工程是指:近5年承接过不低于5000万元的泵站施工业绩(证明材料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及完工证明);类似工程是指:近5年承接过不低于3000万元的水利工程施工业绩(证明材料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及完工证明)”
本公告作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应与招标文件共同阅读。
其他不变,特此说明。
招标人:监利市三洲管理段
招标代理:湖北省三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