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冈市龙感湖管理区工业园区配套基础设施提升工程(EPC)(HBLG-202402SZ-001001001)澄清公告
关于黄冈市龙感湖管理区工业园区配套基础设施提升工程(EPC)(招标编号:HBLG-202402SZ-001001001)澄清如下:
原招标公告:3.2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现修改为:
3.2本次招标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成员单位均具备独立法人资格。②联合体的资质应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规定。③联合体投标时,应提供联合体协议,明确各联合体成员的责任和义务。④联合体牵头单位为施工单位或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需为联合体牵头人单位人员。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联合体在本项目中的投标报名、缴纳保证金等相关事宜。⑤组成联合体的成员单位不超过3个。联合体的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本项目,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
招标文件及招标公告关于以上内容的以本次公告为准,其他不变。
湖北中昶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02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