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设立依据 《湖北省公共资源招投标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一条 二、适用对象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 三、办理方式 网上办理 四、办理期限 1个工作日 五、办理流程和需要提交的材料 (一)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 登录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点击菜单-招标业务-招标方案-招标项目,按要求录入相关信息,并按照系统规定的格式上传有关招标条件所需的材料(原件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单位印章)。 1、房建和市政项目招标条件所需材料件包括: (1)建设用地批准手续、建设规划许可手续、施工图审查批准文件、建设资金或资金来源落实情况等的证明文件; (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营业执照(法人登记证); 注:招标人自行招标的,需提供专业技术人员名单、职称证或者执业资格证书及其工作经历的证明材料等,招标组织形式已核准为“自行招标”的除外。 (3)招标计划。 (4)招标代理合同。 2、其他项目招标条件所需材料包括: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营业执照(法人登记证)、资金证明文件、项目行业主管部门审核意见(如有)、招标计划、招标代理合同、其它需要提交的资料。 (二)中心工作人员对招标条件信息、上传附件材料进行验证,对符合要求的,予以确认通过,电子交易系统自动生成项目招标编号;不符合要求的,一次性告知原因,并予退回。 六、咨询服务电话 027-8662083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