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城市龟峰山风景区林峰片区文旅康养开发项目(一期)工程总承包(EPC)(第二次)(HBMC-202403QG-015002002)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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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HBMC-202403QG-0150020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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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 麻城市龟峰山风景区林峰片区文旅康养开发项目(一期) (项目名称)已由 麻城市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湖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登记备案代码:2402-421181-04-01-800456 )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中保畅游(黄冈市)旅游景区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业主自筹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中保畅游(黄冈市)旅游景区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麻城清夷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湖北省麻城市龟峰山风景区林峰村 建设规模: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16.7平方公里,总建筑面积100000平方米。主要建设民宿、游客中心、配套康养、娱乐设施等,项目总投资额为45000万元,本项目分两期建设,首期总投资8000万元,主要建设民宿,游客中心;均为精装修可使用标准,预计总面积为10000平方米,其中游客中心总面积为1000平方米。本次招标为一期工程内容的工程总承包(EPC)项目招标。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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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麻城市龟峰山风景区林峰片区文旅康养开发项目(一期)。本次采用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模式建设,中标人负责项目建设内容范围内的设计、施工及其他相关工作内容,涵盖从方案、可研编制,工程勘察设计开始至工程竣工为止所涉及到的所有工作,包括勘察、设计等前期工作、工程施工等,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勘察设计部分:项目的勘察部分(包括项目的踏勘、地形测绘等全部勘察工作)、设计部分(包括全部相关的设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可研编制、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配合完成图审工作及建设全过程相关设计技术服务工作等);2)施工部分:以施工图审查合格后的图纸为准,依据招标文件及合同所确定的工程内容和目标,进行项目施工,完成全部工程施工任务并达到验收标准;3)完成其他与该项目工程设计、工程施工、自检、移交及质保期内的有关全部工作,编制竣工图、编制竣工结算文件,建立和移交完整的项目档案技术资料,并确保通过相关部门竣工验收;4)接受建设单位、监理及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负责施工过程中的安全及文明施工 。 标段划分:1个标段 计划工期:24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06-20 合同估算价:8000.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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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其他:施工计划开始工作日期 :具体时间以开工令为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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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一、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投标人资质(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①设计资质: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丙级或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②施工资质: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且具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③勘察资质: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丙级或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 3、业绩要求: 业绩要求满足以下之一: ①投标人近五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业绩须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原件扫描件,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未体现投资额或单项合同金额的可以提供其他证明材料证明作为补充)至少承担过一项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8000万元或总建筑面积不低于10000平方米的建筑工程类项目的EPC业绩。(备注:若投标人为联合体,联合体中承担施工或设计任务的单位提供业绩均可)。 ②投标人近五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业绩须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原件扫描件,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未体现投资额或单项合同金额的可以提供其他证明材料证明作为补充)至少承担过一项投资额不低于8000万元或总建筑面积不低于10000平方米的建筑工程类项目的设计业绩。(备注:若投标人为联合体,联合体中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提供的业绩即可)。 ③投标人近五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的时间为准,业绩须提供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及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原件扫描件,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或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未体现投资额或单项合同金额的可以提供其他证明材料证明作为补充)至少承担过一项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8000万元或总建筑面积不低于10000平方米的建筑工程类项目的施工业绩。(备注:若投标人为联合体,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提供业绩即可)。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及其他能力。 (备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整体满足要求即可) 4、财务要求:投标人(若投标人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均提供)具有 2020 、2021、2022 年度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且无亏损,财务状况良好;若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注册成立不满足上述时间的,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即可。 5、信誉要求: ①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②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③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④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⑤没有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⑥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⑦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没有行贿犯罪行为;⑧不存在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3规定的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二、本次招标 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要求: (1)联合体应满足资格、业绩、人员、信誉要求。(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各 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及权利义务。(3)组合联合体应符合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投标。(4)联合体成员不超过3家。(5)联合体牵头单位为施工单位。 三、各投标人仅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招标人按下列原则选择中标人: √□招标人按标段择优选择中标人。 □投标人最多只允许中标 个标段。如果同一投标人在多个标段中均排序第一,推荐中标候选人顺序为: □按照标段顺序,投标人在前面标段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后,所投其他标段将不再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按照标段最高投标限价从大到小的顺序,投标人在最高投标限价大的标段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后,所投其他标段将不再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 。
2、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应满足资格、业绩、人员、信誉要求。(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各 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及权利义务。(3)组合联合体应符合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投标。(4)联合体成员不超过3家。(5)联合体牵头单位为施工单位。
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其中一个标段。
4、本次招标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6、其它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2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应满足资格、业绩、人员、信誉要求。(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各 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及权利义务。(3)组合联合体应符合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投标。(4)联合体成员不超过3家。(5)联合体牵头单位为施工单位。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其中一个标段。 3.4本次招标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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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4年05月16日至2024年05月20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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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06月05日 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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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投标相关事宜 | |||||||||||||||||||||||||||||||||||||||||
1. 省中心备案编号/项目招标编号:HBMC-202403QG-015002002/MCQY-202401-20240103。 2. 请各投标人将《投标人事前信用承诺书》加入到投标文件,《投标人事前信用承诺书》已作为附件上传到招标文件。 3.投标人可通过手机免费申请电子营业执照应用服务,通过电子营业执照登录交易系统,进行 CA 身份认证、电子签章、电子签名、标书加密、标书解密。标书加密、解密环节必须均采用电子营业执照方式进行。 4.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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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评标办法 | |||||||||||||||||||||||||||||||||||||||||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采用综合评估法,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单位,定标方法采用集体议事法。。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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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5月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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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是指投标人拟参加某标段投标的,应按规定下载该标段的招标文件。投标人的下载活动“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记录,并可在“下载情况查询”中查看,该记录作为投标人是否下载该标段招标文件的依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