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城市明山水库三汊区域水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程总承包(EPC)
招标文件澄清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关于麻城市明山水库三汊区域水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程总承包(EPC)/项目编号(HBQC-202209QG-010001001)招标文件现作如下澄清:
1、招标公告中“本招标项目麻城市明山水库三汊区域水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已由麻城市发展和改革局以麻发改审批【2021】13号批准建设”修改为:
本招标项目麻城市明山水库三汊区域水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已由麻城市发展和改革局以麻发改审批【2021】13号和【2023】5号批准建设。
2、招标公告中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4中“合同估算价:19510.62万元”修改为:
合同估算价:18650.00万元。
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中“计划开始工作日期:2024年02月01日,计划完工日期:2027年02月01日”修改为:
计划开始工作日期:2024年02月08日,计划完工日期:2027年02月07日。
4、专用合同条款1.6.1.1修改为:
本项目由承包人负责实施方案(初步设计阶段)勘察设计、施工图阶段勘察设计、相关专题报告编制、设代服务和各项验收服务等。发包人在合同签订后14天内应向承包人提供相关资料。
承包人免费向发包人提供由承包人设计的设计文件、施工图纸和其它技术资料,份数和时间须满足发包人要求。
5、删除专用合同条款“1.11知识产权”。
特此澄清,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麻城市明山水库管理处
2024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