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 设 单 位(或招标人) | 蕲春县水土保持中心 |
项 目 名 称 | 蕲春县2024年雷溪河上游生态清洁小流域 |
项 目 编 号 | |
项 目 地 点 | 蕲春县漕河镇 |
建设(招标)内容 | 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4.93平方公里。自然生态修复区封禁治理1446.18公顷;综合治理区45.4公顷,包括坡改梯12.17公顷(其中土坎梯田10.11公顷,石坎梯田2.06公顷),经济林林下治理28.21公顷,水保林3.1公顷,人工草皮0.23公顷,污水集中处理1.66公顷,坡面水系:排水沟7715m(其中:U型槽排水沟6035m,生态沟1080m,干砌石沟60m),过路涵438m,蓄水池9座,沉砂池46口;田间道路2825m(其中机耕路1645m,不带路基机耕路350m,人行踏步路540m,游步道290m),塘堰整治10座,污水集中处理池两座,公厕一座;河道整治区面积 1.04公顷,河道护砌长度为340m,新建谷坊1座。 |
总投资额(万元) | 445.83 |
立项批准文号 | 蕲水复【2023】32号 |
登记完成时间 | 2024/02/08 |
预计发包时间 | 2024/02/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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