蕲春县五岳山建筑用花岗岩项目(358.5万立方米/年)矿区及加工区工程EPC蕲春县五岳山建筑用花岗岩项目(358.5万立方米每年)矿区及加工区工程EPC(HBQC-202410KC-003001001)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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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HBQC-202410KC-00300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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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蕲春县五岳山建筑用花岗岩项目(358.5万立方米/年)已由蕲春县发展和改革局以2407-421126-04-01-182057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湖北省航投绿色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资金:100%,招标人为湖北省航投绿色建筑材料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省成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位于湖北省黄冈市蕲春县彭思镇五岳村、刘冲村、王铺村和雷祠堂村附近,五岳山矿区位于彭思镇五岳村东北侧,加工厂紧邻矿山建设。 建设规模:(1)矿山开采规模为950万吨/年;(2)骨料加工生产线年处理规模为800万吨/年,其中加工区主要包含一级破碎厂房约720平方米、二级破碎缓冲厂房约1156平方米、制砂系统破碎缓冲厂房约920平方米、二三四级破碎系统厂房约1875平方米、二三四级筛洗系统厂房约5250平方米、压滤车间约900平方米、成品储存及发运厂房约5850平方米、机修车间 300平方米、中控及办公楼1600平方米、水泵站、电力室及配套工程约61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19187平方米。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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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蕲春县五岳山建筑用花岗岩项目(358.5万立方米/年)矿区及加工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内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招标矿区及加工区工程的详勘(含补勘)、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设备的购置、安装、调试(含联调联试)、材料采购、建筑工程和安装工程施工直至所有承包范围竣工验收合格、取得项目竣工验收备案证及整体移交,以及招标人要求的其它工作等所有内容和虽招标人没有特别说明但在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中有所说明或图纸中有所规定或为实现合同目的所合理包含的一切内容与项目,并对承包项目的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工期(进度)、造价、费用等全面管控和负责。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计划工期:390日历天,其中:勘察设计工期60日历天,土建及安装工期270日历天,单机试车及联动试车工期30日历天,试生产工期3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11-25 合同估算价:28017.36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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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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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投标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
3.1.2投标人需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
(1)勘察资质:具备①或②
①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②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士工程甲级资质;
(2)设计资质:具备①或(②和③)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工程设计建材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材行业(非金属矿及原料制备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③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施工资质:具备①和②
①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安全监督部门颁发的有效的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②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3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近 5 年来(以投标截止日期往前推 5 年)至少承担过一项类似项目业绩或类似设计项目业绩或类似施工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业绩证明材料:时间以签订合同的时间为准,须提供对应规模项目合同及合同协议书关键页证明材料。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中承担对应任务的相关单位提供业绩证明材料)。类似项目是指:单项合同金额27000万元及以上或年产量950万吨及以上的矿山工程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类似设计项目是指:单项投资金额27000万元及以上或年产量950万吨及以上的矿山工程的设计项目。类似施工项目是指:单项合同金额27000万元及以上或年产量950万吨及以上的矿山工程的施工总承包项目。
3.1.4-3.1.6资格要求详见“其他相关事宜”。 3.2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参加招标活动的,应递交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牵头人及各方权利义务及分工。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招标项目,否则相关投标文件均无效 。③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联合体在本项目中的投标报名、缴纳保证金等相关事宜。④联合体的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本项目,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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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4年10月19日至2024年10月23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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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12日 09时3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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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投标相关事宜 | ||||||||||||||||||||||||||||||||||||||||
其他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3.1.4投标人人员要求:
①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
1)取得相应矿业工程(矿山工程)或建筑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造师或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或注册建筑师或注册监理工程师;
2)其中注册建造师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工程总承包单位为联合体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的人员担任,并负责本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协调管理;
4)项目经理满足相应条件的,可以兼任本项目的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但不得同时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含施工总承包工程、专业承包工程),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②拟派的勘察负责人须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工程)执业资格。
③拟派的设计负责人须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师执业资格。
④拟派的矿山工程施工负责人须具备:
1)取得矿业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2)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含施工总承包工程、专业承包工程)(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⑤拟派的建筑工程施工负责人须具备:
1)取得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2)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含施工总承包工程、专业承包工程)(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⑥若矿山工程、建筑工程施工任务为一名投标人承担时,施工负责人同时满足矿山工程施工负责人和建筑工程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时,可为一人兼任。
⑦拟派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勘察负责人、设计负责人、矿山工程和建筑工程施工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须提供 2024 年至今任意一个月在本单位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
3.1.5投标人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未发生亏损(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1年、2022年、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投标人成立未满三年的,可以仅提供自成立以来至2023年度审计报告。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3.1.6投标人信誉要求:
1)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指被本招标项目所在地县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该区域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2)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吊销资质证书状态(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4)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5)没有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投标报名开始日至投标截止日期间查询结果为准,提供网页截图) ;
6)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投标报名开始日至投标截止日期间查询结果为准,提供网页截图) ;
7)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没有行贿犯罪行为(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
8)不存在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4.3(19)目规定的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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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评标办法 | ||||||||||||||||||||||||||||||||||||||||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单位,定标方法采用:票决数量法。。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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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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