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蕲春县中南部片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EPC)项目(HBQC-202512SZ-022001001)招标文件(资审文件)提前公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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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HBQC-202512SZ-02200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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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招标条件 | ||||||||||||||||||||||||||||||||||||||||
| 本招标项目蕲春县中南部片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EPC)项目已由蕲春县发展和改革局以2510-421126-04-01-359140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蕲春艾都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资金:20.26%贷款:79.74%招标人为蕲春艾都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炜欣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 2.项目概况 | ||||||||||||||||||||||||||||||||||||||||
| 建设项目地点:蕲春县境内,涉及蕲春县146个行政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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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设项目规模:主要完成蕲春县146个行政村的农村污水整治工程,并配套完成周边优势产业基地建设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一、建设庭院式人工湿地和集中式人工湿地,配套完成污水管网、接户井等工程;二、主要开展低产油茶林改造和蕲艾产业基地改造等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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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估算价:42983.79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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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1)设计应符合国家、行业和地方颁发的现行有效的设计、技术规范和规程、技术标准的规定,能顺利通过施工图审查。(2)施工应达到国家和地方颁布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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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投标人(申请人)资格要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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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本次投标(资格预审)要求投标人(申请人)须具备:(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能力。(2)资质要求:投标人(独立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联合体按照对应的联合体分工职责须分别具备以下资质)施工方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设计方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具有市政行业(排水工程、给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1、业绩要求(1)投标人近五年(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至少承接过一项投资金额不低于25000万元的市政工程设计、施工或EPC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的扫描件,若采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任意一方提供均有效)。2、人员资格要求:(1)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或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2)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3)拟派施工负责人具有市政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证书上记载的工作单位为投标单位,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4)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 财务要求:投标人(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成员任意一方提供均有效)近三年财务状况均未发生亏损(提供2022年、2023年、2024年度财务报表)。 4、信誉要求(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成员应均满足该要求):(1)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2)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3)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4)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5)没有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6)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7)提供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的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近3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承诺书。 3.2本次招标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申请。联合体申请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可由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数量应不超过2家。 2、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牵头单位。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设计或施工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5、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6、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由联合体成员委派,同时可以兼任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其中一个。 7、联合体牵头单位必须为施工单位,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联合体在本项目中的投标报名等相关事宜。 3.4其他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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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评标办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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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招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一次性汇总。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单位,定标方法采用:票决数量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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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见附件 | ||||||||||||||||||||||||||||||||||||||||
| 6.意见建议反馈渠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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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于本项目招标人/代理机构联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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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公示时间 | ||||||||||||||||||||||||||||||||||||||||
| 2025年12月26日至2025年12月30日。 | ||||||||||||||||||||||||||||||||||||||||
| 8.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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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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