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省级政法机关涉案财物管理中心涉案财物库房改造建设项目湖北省省级政法机关涉案财物管理中心涉案财物库房改造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HBSJ-202407FJ-159001001)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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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HBSJ-202407FJ-159001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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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湖北省省级政法机关涉案财物管理中心涉案财物库房改造建设项目已由湖北楚安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关于湖北省省级政法机关涉案财物管理中心涉案财物库房改造建设项目的立项批复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湖北楚安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湖北楚安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昱鸿信招标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公安厅印刷厂内部 建设规模:该项目主要对公安厅印刷厂进行改造,改造面积约 1950 平方米。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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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该项目主要对公安厅印刷厂进行改造,改造面积约 1950 平方米,主要施工内容包括室内建筑装饰工程、机电改造工程、外立面改造工程、搬运工程、道路工程以及监控工程等。建设规模为: ①建筑装饰工程等:仓库改造,涉及建筑共 2 栋,建筑面积分别为14 00 ㎡ 、550 ㎡,包含天棚、墙面、地面、门窗改造,新建隔墙、铺贴地砖、环氧地坪漆、墙面粉刷、新建吊顶,采购安装各类型门窗、电梯等。②外立面改造工程:公安厅印刷厂厂区内外立面改造工程,包含毗邻建筑物外墙整治,刷真石漆、采购及安装窗等。③道路工程:公安厅印刷厂厂区内路面及场坪刷黑、升井及园林绿化处置,涉及建筑面积 1600㎡ ,包含车行道沥青铺装、更新地面井盖、标记标线等。④安装工程:强电工程,包括采购及安装配电箱、综合布线、灯具、开关插座面板灯等;弱电工程,包括新增数字监控系统,根据项目实际需求增设若干监控点、安防系统及机房等;消防工程,包括喷淋系统、消火栓系统、气体灭火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应急照明系统。⑤物资搬运工程:将仓库内原有物资、设备根据需要进行保护性搬运。承担本项目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预算编制)及工程施工(含竣工图、竣工结算编制)等后续相关技术服务工作。 标段划分:1个标段 计划工期:4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09-16 合同估算价:537.48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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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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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同时具备:①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②设计资质: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设计资质;③施工资质:投标人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具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业绩要求:近三年(自投标截止之日往前推算3年,设计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施工和工程总承包业绩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至少承担过以下两种业绩中任意一项:①同时具有一项类似设计业绩和一项类似施工业绩;②具有一项类似工程总承包业绩。
注:类似设计业绩为单项合同建安费不低于510万元且总建筑面积不小于1950㎡的公共建筑维修改造工程设计业绩;类似施工总承包业绩为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510万元且总建筑面积不小于1950㎡的公共建筑维修改造工程施工业绩;类似工程总承包业绩为单项合同额不低于530万元且总建筑面积不小于1950㎡的公共建筑维修改造工程工程总承包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招投标信息网上发布的中标公示网页及网址(或省级及以上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中详细页截图及网址)及竣工验收证明(仅施工和工程总承包项目业绩提供)等材料。
(3)项目经理资格:须具有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不得同时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含施工总承包工程、专业承包工程),且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书,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满足相应条件的,可以兼任本项目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
(4)设计负责人资格:须具有国家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具备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5)施工负责人资格: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证),具备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不得同时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含施工总承包工程、专业承包工程),须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3.2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单位均具备独立法人资格;(2)联合体的资质应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规定;(3)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两家;(4)联合体投标应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牵头人及各方权利义务及分工,最终以与招标人签订的合同为准;(5)组成联合体应符合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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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4年08月22日至2024年08月26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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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09月12日 09时3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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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投标相关事宜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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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评标办法 | |||||||||||||||||||||||||||||||||||||||||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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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8月2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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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