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农发洪湖渔业科技有限公司洪湖市淡水鱼深加工项目工程总承包(EPC)(HBSJ-202408FJ-176001001)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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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HBSJ-202408FJ-176001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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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 湖北农发洪湖渔业科技有限公司洪湖市淡水鱼深加工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洪湖市发展和改革局企业投资项目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湖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登记备案项目代码:2405-421083-04-01-295309)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湖北农发洪湖渔业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湖北农发洪湖渔业科技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洪湖市经开区文泉东路 建设规模:年加工能力超10万吨,可实现年产出切割鱼块的深加工产品1.5万吨、鱼糜的深加工产品1.4吨、鱼头鱼尾副产物深加工产品1万吨,项目整体总建筑面积约12万㎡,包含厂房、宿舍、食堂、办公楼及其他配套设施等,各类生产线共计约20条。本项目占地170亩,总建筑面积119372.96㎡,总计容建筑118308.96㎡。建设内容包括厂房、宿舍、食堂、科研楼、办公楼及基地配套附属设施等。其中一期工程总建筑面积52245.73㎡,总计容建筑52245.73㎡。建设内容包括厂房、办公楼及基地配套附属设施等。二期总建筑面积67126.87㎡,总计容面积66063.23㎡,建设内容包含厂房、科研楼、宿舍、食堂及其他配套设施。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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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湖北农发洪湖渔业科技有限公司洪湖市淡水鱼深加工项目工程总承包(EPC),其包括场地准备及临时设施、总体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含预算编制)、建筑安装工程施工、材料设备采购、调试及试运行、竣工验收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保修等。相关证件、手续办理,招标范围内的各类协调工作等。设计、施工及设备购置:(1)设计部分:以本项目可研报告为依据,完成本项目红线范围内招标范围工程的建筑、结构、给排水、暖通、消防、强弱电工程、室内装修、室外工程、园林绿化、道路广场、室外管网配套等专业的总体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以及施工阶段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设计服务工作内容。(2)施工部分包括但不限于本工程设计范围的工程施工;协助相关报批、报建;负责现场协调及验收工作:凡工程中涉及劳动、消防、环保、规划、卫生防疫、档案、质量、安全等有关政府部门验收的项目,负责竣工验收通过,并协助发包人办理竣工备案等手续。(3)设备部分包括但不限于设备采购、安装、调试、试运行、现场技术指导及人员培训等。本项目一次招标,分两期建设和验收 。 标段划分:1个标段 计划工期:73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11-05 合同估算价:23133.5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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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其他:项目一期建设期1年,整体建设期2年,第二期采取边建边生产的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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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下述资质或由分别具备下述相应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①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②施工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业绩要求:投标人满足①或②其中一项业绩要求即可:①投标人近五年(自投标截止之日往前推算5年)至少承接过一项总建筑面积不小于10万平方米或合同额不少于10000万元的公共建筑工程总承包(EPC)项目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关键页作为证明材料);②投标人近五年(自投标截止之日往前推算5年)至少承担过一项总建筑面积不小于10万平方米或工程投资额不少于10000万元的公共建筑工程设计项目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关键页作为证明材料);同时投标人近五年(自投标截止之日往前推算5年)至少承接过一项总建筑面积不小于10万平方米或合同额不少于10000万元的公共建筑工程施工项目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关键页作为证明材料)。
3.1.3人员要求:(1)项目经理要求:①项目经理须由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单位的人员担任;项目经理满足相应条件可兼任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但不得同时兼任设计负责人和施工负责人。②项目经理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或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或注册监理工程师等注册执业资格证书。③项目经理未在其他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或施工项目项目经理(含施工总承包工程、专业承包工程)。(2)设计负责人要求:投标人拟派设计负责人应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若为联合体投标,应由承担设计任务的联合体成员的人员担任。(3)施工负责人要求:投标人拟派施工负责人应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应未在其他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或施工项目项目经理(含施工总承包工程、专业承包工程),若为联合体,应由承担施工任务的联合体成员的人员担任。
3.1.4财务要求:投标人应提供 2021 年度、2022 年度、2023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财务状况良好,财务审计报告显示近三年平均净利润大于0。(成立不足三年的单位应提供自成立到投标时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成立不足1年的可提供情况说明。若联合体投标则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3.1.5信誉要求:①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②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③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④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⑤没有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⑥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⑦.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没有行贿犯罪行为;⑧不存在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3(19)目规定的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3.2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成员各方的分工,并在联合体协议书约定其中一方为联合体牵头人。(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3)联合体各方在其资质范围内承担相应的任务,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4)两个以上资质类别不同的成员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书中约定内部分工分别认定联合体的资质类别和等级,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 。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 3.6其它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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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4年10月01日至2024年10月12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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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28日 09时3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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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投标相关事宜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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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评标办法 | |||||||||||||||||||||||||||||||||||||||||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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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9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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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