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国家稻米交易中心有限公司省级粮食应急保障项目检验及一站式服务中心(含附属设施)工程工程总承包(HBSJ-202411FJ-245001001)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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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HBSJ-202411FJ-24500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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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武汉国家稻米交易中心有限公司省级粮食应急保障项目检验及一站式服务中心(含附属设施)工程已由武汉市新洲区发展和改革局以2409-420117-04-01-729451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武汉国家稻米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资金:100.0%招标人为武汉国家稻米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省成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武汉市新洲区双柳街天翔路7号。 建设规模:项目新建内容共计8270平方米,其中一站式服务中心约7000平方米,扦样房约 320 平方米,配套用房约950 平方米。建设投资约为9284万元。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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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完成武汉国家稻米交易中心有限公司省级粮食应急保障项目检验及一站式服务中心(含附属设施)工程勘察设计(详勘、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采购、施工、移交等工作,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进度、造价等全面负责。关于招标范围的详细说明见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标段划分:/ 计划工期:50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12-15 合同估算价:7677.23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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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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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具备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
(3)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4)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指从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5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承接过一项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业绩是指单项投资额9284万元及以上且总建筑面积8270㎡及以上的建筑工程的设计或施工或工程总承包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需提供项目合同关键页扫描件,至少包括合同名称页、服务内容页、合同金额页、合同签字页,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如未明确相关内容,须提供有效证明材料。以上证明材料须完整、有效、可事后查证,否则不予认可。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任意一方提供均可。)
(6)投标人拟派人员要求:①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取得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等;近五年(从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五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担任过不低于拟建项目等级和规模(即投资额9284万元及以上且总建筑面积8270㎡及以上的建筑工程)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满足相应条件的,可以兼任本项目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但不得同时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含施工总承包工程、专业承包工程)(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工程总承包单位为联合体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的人员担任。②设计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近五年(从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五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在一项单项投资额9284万元及以上且总建筑面积8270m²及以上的建筑工程项目中担任过设计负责人。(提供执业资格证书、类似项目的合同协议书(须包含合同封面、项目规模、合同范围、签字盖章页、金额、需体现项目设计负责人);③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工程的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近五年(从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五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在一项单项投资额9284万元及以上且总建筑面积8270m²及以上的建筑工程项目中担任过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提供执业资格证书、类似项目的合同协议书(须包含合同封面、项目规模、合同范围、签字盖章页、金额、需体现项目施工负责人);
(5)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2022年、2023年)财务状况良好,财务审计报告显示三年均无亏损,提供有效的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的彩色扫描件;(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均需提供报告且满足要求)
信誉要求(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没有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没有行贿犯罪行为。 3.2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主体之间必须签订内容具体、分工明确、权责清晰的联合体协议,并作为投标文件附件。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次招标中投标,否则,所有投标均视为无效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 3.6其它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附件: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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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4年11月14日至2024年11月18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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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05日 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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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投标相关事宜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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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评标办法 | ||||||||||||||||||||||||||||||||||||||||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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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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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