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室环境提升工程之全数字PET装置及药物研发中心施工(HBSJ-202112FJ-243004001)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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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HBSJ-202112FJ-243004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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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 实验室环境提升工程之全数字PET装置及药物研发中心施工 (项目名称)已由 鄂发改审批服务【2023】275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华中科技大学,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性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华中科技大学,招标代理机构为 武汉千代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华中科技大学国际医学中心生物医学成像大楼 建设规模:目前成像大楼主体建筑已竣工,建筑面积29955.85㎡。地上5 层,地下1 层。建筑总高度23.7m。现拟对负一层及一层部分毛坯区域进行提升改造,其中负一层建设回旋加速器制药区及小动物PET成像和研发中心,一层西侧局部区域建设PET/CT模体实验室和临床PET/CT实验室,同时室外新增衰变池,总面积超2400㎡。 其他:本项目建设主要用途为:医学成像大楼负一层回旋加速器制药区、小动物PET成像和研发中心,为开展核药制备及小动物PET成像实验提供条件保障;一层PET/CT模体实验室和临床PET/CT实验室,为满足设备研发及临床实验提供可靠的科研环境;一层室外衰变池,用于处理放射性废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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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实验室环境提升工程之全数字PET装置及药物研发中心施工,本项目为核医学工程,主要施工内容包括:对负一层及一层部分毛坯区域进行提升改造,辐射防护工程、结构加固工程、洁净区装饰装修、普通区装饰装修工程、净化通风空调系统、放射性排风系统、舒适性通风空调系统、放射性排水系统、工艺管道安装工程(氦气、氮气、氧气、压缩空气、O-15放射性核素传输套管)、给排水工程、消防工程、强弱电配套设施、综合布线、电气安装工程等施工,具体详见技术要求及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标段划分:不划分标段 计划工期:18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01-15 合同估算价:2300.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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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其他:本项目应当严格按照设计方案和图纸完成提升改造工程,满足核药制备及变结构全数字PET成像设备研发与应用的场地要求,工程质量符合国家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且建成后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并取得辐射安全许可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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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以及《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压力管道)》(或《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包含特种设备安装、修理、改造(压力管道)》)GC2 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具备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业绩要求:近五年完成过1项房屋建筑工程新建或装修改造施工业绩(须含核医学相关建设内容)(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须提供合同书或中标通知书(二者至少具备之一)以及有效的验收证明材料;上述证明材料如不能直接反映核医学相关建设内容,须再另提供业主盖章的证明材料);
(3)项目负责人要求: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4)财务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近三年无亏损(平均利润大于0元):须提供 2021年、2022 年、2023年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认定的财务报告,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以来的所有年度财务报告;
(5)信誉要求:①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②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③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④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⑤没有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⑥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失信主体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查询提供网站查询截图);⑦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没有行贿犯罪行为;
(6)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附录一。 3.2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部分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附录一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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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4年12月04日至2024年12月08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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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25日 09时3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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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投标相关事宜 | ||||||||||||||||||||||||||||||||||||||||
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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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评标办法 | ||||||||||||||||||||||||||||||||||||||||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中国政府采购网、华中科技大学采购与招标中心官网(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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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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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