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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峡大学科技学院转设项目一期(1.2期)工程总承包(EPC)(HBSJ-202205FJ-078004001)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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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HBSJ-202205FJ-078004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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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招标条件 | ||||||||||||||||||||||||||||||||||||||||
| 本招标项目三峡大学科技学院转设项目(一期)已由宜昌市点军区发展和改革局以2020-420504-83-03-058881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湖北高教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资金:100.0%招标人为湖北高教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长江运营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 2.1项目概况 | ||||||||||||||||||||||||||||||||||||||||
| 建设地点:宜昌市点军区桥边镇石堰村周边地块 建设规模:1.2期总建筑面积约8.91万㎡,包含11#、12#、13#宿舍楼,1#、2#实训楼,2#实验楼及地下室。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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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招标范围 | ||||||||||||||||||||||||||||||||||||||||
| 招标范围:按招标人的要求完成1.2期的施工图设计(含专项工程二次深化设计)、施工,包括但不限于1.2期初步设计范围内的场平土石方工程、土建工程、安装工程、室外附属景观绿化工程、道路管网、设备采购等一切使该项目达到可交付使用状态的全部工程,具体如下:详见招标文件。 标段划分:不划分标段 计划工期:339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6-01-25 合同估算价:33938.45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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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其他:计划竣工日期:宿舍楼(11、12#楼)2026年8月15日,宿舍楼(13#楼)2026年9月5日,其他楼栋 2026 年 12月30 日。除发包人书面同意顺延工期外,无论因何原因造成本工程提前或推迟开工的,宿舍楼(11、12#楼)竣工日期都不得超过 2026年8月15日,宿舍楼(13#楼)竣工日期不得超过 2026年9月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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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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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条件:①设计资质要求: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行业资质(建筑甲级)或工程设计专业资质(建筑甲级);②施工资质要求: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5年(自投标截止之日往前推算5年)至少完成过一项类似项目设计、施工或工程总承包(EPC)业绩。
注:施工或工程总承包(EPC)业绩须提供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如有)及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设计业绩须提供合同协议书、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及中标通知书(如有),时间以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时间为准。(如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牵头人一方提供)
类似业绩描述:
①类似设计业绩为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8.9万平方米及以上或项目投资额3300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设计业绩;
②类似施工业绩为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8.9万平方米及以上或单项合同金额3300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施工业绩;
③类似工程总承包(EPC)业绩为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8.91万平方米及以上或单项合同金额3300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总承包业绩。
3.1.3人员要求:
①项目经理要求:1、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国家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提供有效证书)。2、近5年完成过一项类似项目设计或施工或工程总承包业绩(EPC)业绩。注:施工或工程总承包(EPC)业绩须提供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如有)及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须体现项目经理信息(或提供其他证明材料);设计业绩须提供合同协议书、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及中标通知书(如有),时间以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时间为准。(如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牵头人一方提供)。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满足相应条件的,可以兼任本项目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但不得同时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含施工总承包工程、专业承包工程),需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书。4、工程总承包单位为联合体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的人员担任。
②设计负责人要求:1、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2、近5年(自投标截止之日往前推算5年)至少完成过一项类似设计业绩的项目负责人,设计业绩须提供合同协议书、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及中标通知书(如有),时间以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时间为准(显示拟派设计负责人业绩信息)。
③施工负责人要求:1、具有国家一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2、项目施工负责人需为施工单位在职人员,且未在其他在建工程担任项目负责人,可由项目经理兼任。
④其他人员要求: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不得在本项目中相互兼职;均应当在投标人处注册执业或岗位登记,且社会保险缴费单位应是投标人;
3.1.4 财务要求:1、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2023年、2024年)平均利润大于0元。2、投标人用于投标项目(标段)的流动资金不应少于5000万元(银行存款证明、银行信贷证明开具日期须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材料证明该流动资金用于本项目)。3、投标人需提供2022年、2023年、2024年度经审计机构或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会计报表。如公司成立不满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算。(如联合体投标的,则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提供)。
3.1.5 信誉要求:1)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2)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4)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没有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6)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7)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没有行贿犯罪行为;8)不存在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3(19)目规定的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3.2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应由不超过两家成员联合组成,其中联合体牵头人须由施工单位担任。②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法律责任。③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他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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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5年12月19日至2025年12月23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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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01月09日 09时3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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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投标相关事宜 | ||||||||||||||||||||||||||||||||||||||||
| 详见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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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评标办法 | ||||||||||||||||||||||||||||||||||||||||
|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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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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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