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姚家平水利枢纽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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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HBSJ-202404SL-015007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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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 |||||||||||||||||||||||||||||||||||||||||
湖北姚家平水利枢纽工程已由《湖北姚家平水利枢纽工程初步设计报告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水许可决〔2024〕29号)批复,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资金和省级配套资金及银行贷款。湖北姚家平水利枢纽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已由恩施自治州水利水电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以编号2024-7号文备案,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湖北姚家平水利枢纽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为湖北华傲水利水电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湖北省恩施市。 建设规模:湖北姚家平水利枢纽工程为Ⅱ等大(2)型工程,水库正常蓄水位745.00m,死水位为715.00m,汛期防洪限制水位729.00m;防洪库容1.1亿m3,调节库容为1.511亿m3,总库容为3.219亿m3;装机容量为184MW(含24MW生态机组)。枢纽由高175m的碾压混凝土拱坝、坝身泄洪建筑物(2表孔+2中孔+1底孔)、坝后长238m人工水垫塘、引水发电系统、电站厂房(主厂房和生态电站)等建筑物组成。 其他:湖北姚家平水利枢纽工程位于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恩施市境内,坝址在屯堡乡马者村,距恩施城区约38km,坝址控制流域面积1927.6km2,占恩施水文站集雨面积的65.8%,坝址多年平均流量51.9m3/s。本工程已纳入国家150项重大水利工程项目库,是省人民政府确定的2020年至2022年湖北省疫后重振补短板强功能“十大工程”中水利补短板防洪提升工程之一,恩施州重大民生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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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本工程初步设计范围内的施工图设计阶段设计、设备采购、施工、施工图预算编制、联合试运转、工程验收、竣工图绘制及工程移交等。具体细化为:(1)设计,包括建筑工程、机电设备、金属结构设备、施工临时工程、环境保护工程、水土保持工程、库区防护与治理工程施工图设计阶段的设计工作(不含前期项目施工1~3标段范围内容、信息化系统、水情自动测报系统、施工供电工程(10kV及以上)、水土保持信息化、移民、特殊专项研究等相关内容);(2)设备采购,包括本工程机电设备、金属结构设备采购、运输、仓储保管、卸车、加工、制作、安装、试验、检验及验收等(不含信息化系统、水情自动测报系统等相关内容);(3)施工,包括建筑工程、机电设备安装、金属结构设备制作及安装、施工临时工程、环境保护工程、水土保持工程、库区防护与治理工程等建设内容的施工(不含前期项目施工1~3标段范围内容、房屋建筑工程、信息化系统、水情自动测报系统、施工供电工程(10kV及以上)、增殖放流站、水土保持信息化、移民等相关内容);(4)施工图预算编制;(5)联合试运转;(6)工程验收;(7)竣工图绘制及工程移交;(8)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及保修期内的保修服务;(9)按合同约定对项目质量、安全、进度、投资、信息等进行管理和控制;(10)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及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工作等;(11)本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管理服务;(12)按照招标人要求配合的相关工程及工作(如前期项目施工1~3标段建设、信息化系统建设、施工供电工程(10kV及以上)、水土保持信息化、移民、水情自动测报系统、房屋建筑工程、增殖放流站、工程创优、稽察、审计等);(13)配合发包人办理工程报批报建及临时用地等相关手续;(14)招标文件明确的其他内容。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划分为1个标段。 计划工期:2634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10-15 合同估算价:293516.5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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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其他:本次招标划分为1个标段,合同名称:湖北姚家平水利枢纽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合同编号:YJPSL-EPC2024-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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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资质条件:1)具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水利行业甲级及以上资质。3)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注: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单位均应满足1)资质条件,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根据签署的联合体协议中明确的工作分工分别满足2)、3)资质条件。
(2)业绩要求:1)具有100米及以上碾压混凝土双曲拱坝或150米及以上混凝土双曲拱坝施工图的设计业绩。2)具有100米及以上碾压混凝土双曲拱坝或150米及以上混凝土双曲拱坝施工业绩。注: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应满足以上业绩要求。业绩证明材料的认定:①以合同为准(如提供的合同不能体现工程类型或工程规模时,则还应提供其他证明文件,如设计批复文件或核准文件或工程竣(完)工验收证明或项目试运行验收报告或相关交接证书或业主证明等);②本招标项目中业绩指国内业绩,分包合同不予认定;③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根据分工提供相应的业绩,如承担设计任务的联合体成员应提供设计业绩(提供的业绩如为联合体业绩,本单位在联合体业绩中承担设计任务的业绩才有效),承担施工任务的联合体成员应提供施工业绩(提供的业绩如为联合体业绩,本单位在联合体业绩中承担施工任务的业绩才有效),提供的业绩如为联合体业绩,还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应明确联合体成员承担工作的内容等)。
(3)人员资格要求:1)总承包项目经理:具有水利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或水利工程类高级技术职称。2)企业主要负责人:取得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A证)(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任务的联合体成员单位均须提供)。3)设计负责人:具有水利工程类正高职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4)施工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5)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取得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任务的联合体成员单位均须提供)。注:以上人员均不得兼任;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应满足以上人员资格要求。
(4)信誉要求:1)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2)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指被本招标项目所在地县级及以上水(或住建、或公共资源交易)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该区域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3)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4)在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5)没有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6)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7)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任负责人(含: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自行声明)。8)不存在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3(15)目规定的不得存在其他情形。注: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均应满足第1)-6)、8)项信誉要求,联合体应满足第7)项信誉要求。 3.2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最多允许4家单位组成。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为承担设计任务的成员单位,承担设计任务成员单位数量1~2家,承担施工任务的成员单位1~2家。联合体投标的需要由牵头人在系统中选择成员并由成员在系统中进行确认,且确认工作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 ②联合体应满足3.1规定的资格条件。 ③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才能参与投标。联合体牵头人和成员方都需要在市场主体库中注册账号及办理CA锁,牵头人报名(即下载招标文件),成员方无需报名。投标文件由牵头人上传,参与开标解密。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 3.6其它要求: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可以组建联合体投标,但不得再单独或与其他单位组建联合体参加本标段的投标。②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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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4年09月07日至2024年09月11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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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09月27日 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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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投标相关事宜 | |||||||||||||||||||||||||||||||||||||||||
招标人将不组织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须自行调研,费用自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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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评标办法 | |||||||||||||||||||||||||||||||||||||||||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www.hbggzyfwpt.cn)、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云平台(www.hbbidcloud.cn)和湖北华傲水利水电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www.hubeihuaao.com.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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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9月0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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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