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竹溪县水坪镇洛河流域全域国土综合整治项目2020年度竹溪县水坪镇洛河流域全域国土综合整治项目(HBSJ-202303GT-001001001)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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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HBSJ-202303GT-001001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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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2020年度竹溪县水坪镇洛河流域全域国土综合整治项目已由竹溪县发改局以2302 -420324-04-01-127406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湖北乡投竹溪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资金:20.46%贷款:79.54%招标人为湖北乡投竹溪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省湘咨工程咨询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竹溪县水坪镇塔儿湾村、洛家河村、麻河塘村、鸳鸯池村、茶亭子村、独松寺村六个行政村。 建设规模:项目以连片的6个完整行政村为基本实施单元,整治规模为3453.4342公顷。其中独松寺村面积587.8749公顷,茶亭子村面积441.4489公顷,洛家河村面积617.0436公顷,麻河塘村面积560.5275公顷,塔儿湾村面积776.7929公顷,鸳鸯池村面积469.7464公顷。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四大板块:农用地综合整治、建设用地综合整治、生态保护修复和环境整治和基础设施配套工程。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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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根据批复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发包人提出的要求,完成工程的项目区的土地清查、原始地形图测绘、岩土勘察、工程初步设计与概算编制、工程施工图设计及预算、项目竣工验收技术服务及施工范围内建设工程所有内容的施工工作等,确保设计达到图审合格标准及行业主管部门相关审核标准,施工达到合格标准并通过相关主管部门验收等,工程竣工验收阶段及之后的验收、移交、备案、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保修服务等。 标段划分:1个 计划工期:73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3-05-01 合同估算价:14180.2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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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其他:质量要求:设计质量达到图审合格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主管部门相关标准、规范及规定;施工达到国家、行业和地方颁布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通过相关主管部门的验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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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 具备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工程勘察(岩土工程、水文地质勘察、工程测量)甲级及以上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 投标人近三年(2019 年度、2020 年度、2021 年度)具有经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至少应包括财务报表说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报表、报告应清晰可见,近三年累计未亏损;(如为联合体,联合体方应均满足)
3.1.3 人员要求:①拟派驻本工程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 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可以兼任本项目施工负责人,应由联合体牵头 单位的人员担任); ②拟派驻本工程施工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 ③拟派驻本工程项目设计负责人具备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 ④项目团队人员要求详见附件: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3.1.4近五年(近 5 年指从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的 5 年),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至少完成过一项单项合同金额在14000 万元及以上的高标准农田或土地整理或市政工程的EPC工程总承包项目或设计项目或施工总承包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3.2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2)联合体各成员应按本招标文件所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牵头方或成员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成员确定资质等级;(3)招标文件规定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应由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单位公章;(4) 投标人中标后,未经招标人事先同意,联合体的成员结构、相互关系及承担工作均不得变动;(5)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 2 家,且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施工单位。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 3.6其它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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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3年03月31日至2023年04月04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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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04月26日 09时3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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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投标相关事宜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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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评标办法 | |||||||||||||||||||||||||||||||||||||||||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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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3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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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是指投标人拟参加某标段投标的,应按规定下载该标段的招标文件。投标人的下载活动“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记录,并可在“下载情况查询”中查看,该记录作为投标人是否下载该标段招标文件的依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