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药研发生产基地湖北科益药业综合楼工程项目(全部自用)第2次答疑(招标编号:HBSJ-202407FJ-158001001)
各潜在投标人:
关于医药研发生产基地湖北科益药业综合楼工程项目的澄清答疑公告如下:
1、招标文件业绩要求:“:(1)中标通知书;(2)合同协议书;(3)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业绩时间以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颁发时间为准。”请问业绩竣工一定要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吗?竣工报告认不认可?
答:以招标文件为准。
2、本项目依据《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建质(2017)138号第七条,本项目工程质量保证金预留比例为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 3%。
本次澄清答疑公告是招标文件组成部分。
特此公告。
湖北科益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中技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24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