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HBSJ-202410FJ-231001001
各投标人:
经研究,对湖北省某部机关及分队训练场地新建项目(项目名称)1(标段名称)施工招标文件,作如下澄清: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1投标保证金修改为:
□不提交
☑提交,
1. 递交截止时间(到账时间):同本标段投标截止时间。
2. 金额:200000元。
3. 形式:投标人应当采用现金、电子银行保函、电子担保保函、电子保险保单中的一种形式递交投标担保。
4. 递交方式及要求:
(1)采用现金方式
1)必须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汇至招标人指定的账户及账号。
保证金账号:572976591978;
账户名称:湖北省成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武汉中南路支行;
其他要求:为便于查询,请投标人在汇款同时备注如下项目编号:HBCZ-2406021102-243022 。
2)基本账户信息将以投标人办理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所填基本账户信息为准,若投标人汇款账户与注册登记时的基本账户信息不相符,由此造成投标保证金递交失败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投标保证金到账查询方法及其它要求:投标保证金汇款到账信息可通过我司财务部查询,电话 027-87311206。
(2)采用电子银行保函、电子担保保函、电子保险保单方式(以下简称保函、保单)
1)投标人须及时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按系统引导的程序申请电子保函或保单。
2)投标人可在“电子交易平台”查询保函或保单是否申请成功,开具成功后可下载电子保函或保单。电子保函或保单应载明:保函或保单受益人(招标人)、标段名称、标段编号、担保内容、担保金额、保函或保单有效期等信息,检查其内容符合招标文件的相关约定后,上传至投标文件的“投标保证金”栏目中。
3)开标后,电子交易平台将自动比对投标截止时间前收到的电子保函或保单情况;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可以直接在投标文件中查验电子保函或保单
其余内容不变
招标人:某单位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省成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