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新校区建设项目剩余工程(第二期)2标段施工澄清答疑通知
各潜在投标人:
关于湖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新校区建设项目剩余工程(第二期)2标段施工澄清答疑情况如下:
问题描述一:
项目经理业绩的网上查询方式是否以省级以上一体化平台截图或者县级以上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截图是否均可以?
回复:按资格预审文件要求执行。
问题描述二:
招标文件P34中,项目经理要求类似项目业绩2个。是否其中1个为近五年(从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推算,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另外一个不限年限?某个业绩中,若项目经理存在变更,请问项目经理业绩认定是以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工程接收证书中哪个为准,还是其中之一均可?
回复:按资格预审文件要求执行。
问题描述三:
招标文件P15中,施工管理、质量管理要求:持有土建施工/建筑装饰/设备安装/建筑工程施工员(质量员)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但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只有土建施工/建筑装饰/设备安装/市政施工,并无建筑工程施工员(质量员)。请问各专业以何为准?
回复:详见第1次资审答疑。
问题描述四:
在“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录入建筑业企业在鄂投标信息登记表时,系统有湖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新校区建设项目,但项目编号为“鄂发改审批2013【475】号”,而资格预审文件公告P1中,本项目编号为“鄂发改审批服务【2015】29号”,请问建筑业企业在鄂投标信息登记表是否在“鄂发改审批2013【475】号”项目录入?
回复:两个项目编号都是。
问题描述五:
“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诚信信息截图,分为企业诚信行为、人员诚信行为、黑名单、联合惩戒4类,每一类分为良好行为和不良行为,请问截图以哪一个为准?
回复:按资格预审文件要求执行。
问题描述六:
安全员只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其他人员的只有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请问该字段是否应该描述为“其他主要人员自行合理配备,须满足项目需求,施工管理团队成员提供现场办公及同意出勤考核的承诺函,并提供不少于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学历证、职称证等证书的彩色扫描件,证件按顺序附后”?
回复:详见第1次资审答疑。
问题描述七:
招标文件P4中,其他需要补充的内容第二条“在近三年内申请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技术负责人、或其拟派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无不良行为记录(分别提供声明人签字及该单位章的书面声明)”。第四条“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所有承诺及声明须声明人签字及加盖单位鲜章”请问:此处声明人是否指企业法定代表人?
回复:按资格预审文件要求执行。
问题描述八: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网上查询截图是否以11月9日-11月19日任意一天均可?
回复:按资格预审文件要求执行。
问题描述九:
申请人资格要求“提供企业最近六个月(2024 年 5 月-2024 年 10 月)的完税证明(零申报的提供报税网站打印的零申报记录)”,我单位因地区政策,零申报记录是以季度为周期,1-3月为一季度,4-6月为二季度,7-9月为三季度,当前无法提供四季度中10月份的零申报记录,受限于地区政策无法满足该要求,是否存在不合理性?此条文件要求是否可调整为2024年1月至本项目截止前任意连续6个月企业完税证明?
回复:资格预审文件中的两个时间予以变更:
1.社保缴费凭证日期,予以变更。
变更前: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劳动合同、近一年(2023年11月-2024年10月)社保缴费凭证(附查询方式)。
变更后: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劳动合同、近一年(2023年10月-2024年9月)社保缴费凭证(附查询方式)
包括技术负责人等,人员社保缴费凭证日期全部调整为(2023年10月-2024年9月)。
2.涉及企业完税证明日期,予以变更
变更前:投标申请人提供近3年(2021年、2022年、2023年)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提供企业最近六个月(2024年5月-2024年10月)的完税证明(零申报的提供报税网站打印的零申报记录)
变更后:投标申请人提供近3年(2021年、2022年、2023年)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提供企业最近六个月(2024年4月-2024年9月)的完税证明(零申报的提供报税网站打印的零申报记录)。
如果在资格预审文件以及之前的答疑中,涉及个人社保缴费凭证日期、企业完税证明日期说法不一致的,一律以本次答疑变更确定的时间为准。
招标人:湖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招标代理机构: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