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各潜在申请人:
为确保本项目顺利推进和实施,经招标人确认,现就如下事项进行答疑澄清:
1、资格预审文件第四章4-4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表中要求“附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社会保险证明的‘扫描件’”,请明确提供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不少于6个月的社会保险缴纳记录证明是否满足时间要求?
答: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须至少提供2024年9月至2024年11月连续三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资格预审文件中“第二章 申请人须知——附录一:申请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其他要求——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第二条修改为“2.均应当在申请人处注册执业或岗位登记,至少提供2024年9月至2024年11月连续三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且社会保险缴费单位应是申请人”。
2、招标文件P4、p36所提到的奖项,只提供获奖证书,是否认可?
答:本资格预审文件所提到的奖项,其证明材料提供获奖证书或表彰文件均可。
3、资格预审文件中“第二章 申请人须知——申请人须知前附表——3.2.3类似项目”修改为“单项合同金额6500万元及以上且总建筑面积13000平方米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施工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施工业绩提供施工总承包业绩或工程总承包业绩均可,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
恩施州城市发展有限公司
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