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五高速(神农架林区段)建设项目用地测绘房屋评估拆运工程第3号补遗书
招标编号:HBSN-202310GL-014001001
根据《房五高速(神农架林区段)建设项目用地测绘房屋评估拆运工程招标文件》(以下简称“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的规定,招标人发布招标文件第3号补遗书。本补遗书是对招标文件的补充和修改,效力优先于招标文件。本补遗书正文共2页,请各位投标人注意是否完整。
澄清修改:
1、招标公告附录5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持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持有安全生产考核B类合格证书,近5年内担任过1项同类项目(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拆运劳务服务的项目负责人”修改为:“技术负责人1名;具有测绘类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持有国家注册测绘师证书,近5年内担任过1项同类项目(征地、拆迁、补偿、安置)评估服务的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
2、第1号补遗书中补遗的第1点内容为“房五高速(神农架林区段)建设项目用地测绘房屋评估拆运工程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3.2款“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修改为“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3家,且承担评估、测绘服务工作的成员作为联合体牵头人,承担拆运服务工作的成员作为联合体成员。组成联合体的各方不得再单独或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款内容为“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3家,且承担评估、测绘服务工作的成员作为联合体牵头人,承担拆运服务工作的成员作为联合体成员。组成联合体的各方不得再单独或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集中修改为:“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3家,且承担评估或测绘服务工作的成员作为联合体牵头人,其他工程和服务工作的成员作为联合体成员。组成联合体的各方不得再单独或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3、招标公告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中的备注3内容为“联合体投标的,承担评估、测绘服务的联合体牵头人应满足上表第1、2、3项的资质最低要求,承担拆运劳务服务的联合体牵头人应满足上表第1、4、5项的资质最低要求。”修改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成员应共同满足上述资格条件要求”。
4、招标公告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注2内容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满足上表第(1)项的要求;联合体成员应满足上表第(2)项要求。联合体各成员应按照联合体协议书中承担的任务提供相应的满足资格审查条件要求的业绩证明材料。按联合体协议书任务分工,联合体成员不承担其相应任务的,其业绩不予认定。”修改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成员应共同满足上表第(1)(2)项的要求”。
招标人:神农架林区房五高速神农架段协调指挥部办公室
招标代理:湖北华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3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