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首市2017年度占一补一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HBSS-201809GT-0190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石首市2017年度占一补一项目(项目名称)已由石首市国土资源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荆土资批[2017]74号、荆土资批[2017]75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地方政府投资(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石首市国土资源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金华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石首市境内
2.2 本招标项目的建设规模:327.584公顷
2.3 本招标项目的合同估算价(建议按标段填写合同估算价)3253.40万元;
2.4 本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 50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18年10月;
2.5 本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土地平整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等;
2.6 本招标项目的标段划分: 3个标段 。
第1标段:南口片。招标金额为:1417.38万元
第2标段:江北片。招标金额为:1124.92万元
第3标段:江南片。招标金额为:711.09万元
2.7 其他: 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湖北省国土资源厅通过项目从业单位信用登记且不在处罚期内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企业信用等级为B级及以上;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应为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含临时执业证书);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工程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项目机构配备具有资格(上岗)证或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培训合格证的施工员、材料员、安全员、质检员、造价员(预算员)等专业管理人员,且各人员信息须与在省国土资源厅项目从业单位信用登记的信息一致;投标配备的项目经理、五大员必须是在湖北省国土资源厅报备的人员,若中标将是投标配备的项目经理和五大员服务的唯一在建项目,否则将视为自动放弃中标;
3.2 投标人必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已办理“三证合一”的投标人,仅需提供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投标人必须提供企业基本账户银行开户许可证;
3.4 投标人近3年平均利润大于0元,无亏损;
3.5投标人近5年完成过1项单项合同金额为第三标段招标金额70%以上的土地整治或农田水利项目的业绩;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 本项目实行关键岗位“押证上岗”和“人脸考勤识别”制度。投标单位中标后,必须按照投标文件中承诺的项目经理、“五大员”进场,并常驻现场,对中标单位关键岗位人员实行“押证上岗”和“人脸考勤识别”制度,证书押置业主单位;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云平台(以下简称“省电子交易云平台”)进行网员注册,并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云平台—办事指南—会员网上注册指南》(网址:www.hbbidcloud.com)。
4.2 完成网员注册后,请于2018年9月 14 日至2018年9月 21 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省电子交易云平台”(网址:www.hbbidcloud.com ,下同),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规定从“省电子交易云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4.3 投标人进入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云平台系统,投标单位报名时只针对项目报名,不针对标段报名,造成的投标无效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包括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和不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U盘备份)。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18 年 10 月 8 日 9 时 00 分。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下列两种方式递交投标文件:
(1)网上递交: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省电子交易云平台”,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2)现场递交: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不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U盘备份)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后,递交至石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石首市财宝街28号)。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或者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云平台》(www.hbbidcloud.com)(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湖北省国土整治局网(原网站)(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石首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sssztb.cn/)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石首市国土资源局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金华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石首市绣林大道1号 地 址:荆门市象山大道170号
邮 编: 434400 邮 编:448000
联系人: 马俊 联系人:侯晓飞
电 话: 0716-7819033 电 话:0724-2633876
备注:1.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建造师)(下同)不得同时担任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1)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2)合同约定的工程验收合格的;(3)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
2.“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是指投标人拟参加某标段投标的,应按规定下载该标段的招标文件。投标人的下载活动“省电子交易云平台”将予以记录,作为投标人是否下载该标段招标文件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