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首市农产品加工园深加工服务区(锅圈一期)项目工程总承包(EPC)
答疑澄清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石首市农产品加工园深加工服务区(锅圈一期)项目工程总承包(EPC)所提问题进行答复:
1、招标文件正文P50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2.2.4(1)和(3)承包人建议书和承包人实施方案中的承包人实施方案是否可以理解为是七、承包人实施计划。这其中的评分因素,是否需要单列章节阐述?
答复:投标人可以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评标办法中的2.2.4(1)和(3)承包人建议书和承包人实施方案,在“六、承包人建议书”和“七、承包人实施计划”中自行添加内容;
2、招标文件正文P141中对七、承包人实施计划,提出了详细编制要点,请问这是固定目录格式吗?是否可以增加内容?
答复:是固定目录格式,可以增加内容;
3、投标文件是否有字体、排版等要求?
答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自行编制;
4、石首市农产品加工园加工服务区(锅圈一期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1.29)P4中注明本项目总投资估算为28300.0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25470.02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2005.71万元,预备费824.27万元。石首市农产品加工园深加工服务区(锅圈一期)项目工程总承包(EPC)澄清公告中合同估算价为26313万元,以何为准?
答复:本项目为费率报价,以合同估算价26313万元为准;
5、石首市农产品加工园加工服务区(锅圈一期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1.29)P5中注明项目拟计划2023年5月动工,建设工期24个月。招标文件P12中说明计划工期730日历天,计划开始工作日期2023年03月06日,计划竣工日期:2025-03-05 18:00,以何为准?
答复:工期以招标文件中730日历天为准;
6、招标文件P17中,中标后须提交5份纸质投标文件,是否有正副之分?
答复:中标后须提交五份(一正四副)纸质投标文件;
7、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0.5”本项目采用费率方式报价,若报价为90%,投标函中报价大写填玖角整,小写填0.9元。(补充的内容不得与投标人须知的其他内容不一致或相抵触)“招标文件”五、价格清单,2.8投标报价汇总表”投标报价合价为建安费与设计费等费用之和,报价汇总与投标函报价不一致,投标报价汇总表如何填写请明示。
答复:本项目采用费率方式报价,勘察设计费为不可竞争的固定价格,此次报价只针对建安工程费报价,由于本项目招标文件格式原因,若报价为90%,投标函中报价大写填玖角整,小写填0.9元;投标报价汇总表及报价清单以合同估算价(减去勘察设计费)乘以90%为投标报价。
8、五、价格清单 (一)价格清单说明 1.3设计费的说明与1.3 勘察设计费的说明序号重复,填报时序号是否需要顺延?
答复:根据本项目招标需求,自行选择填写;
9、澄清公告合同估算价修改为26313万元。根据《石首农产品加公园加工服务区(锅圈一期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1.29》11.1.3总投资估算,建设投资估算表工程费用+工程勘察设计费+预备费结果为26962.81,能否明确合同暂估价26313万元组成部分。
答复:合同估算价组成部分为工程费用、工程勘察设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造价咨询服务费;投标人在报价时,招标代理服务费、造价咨询服务费应包含在工程费用内,不在报价明细中单列。
请各潜在投标人悉知。
湖北博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02月0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