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环丹江库区重点火险区应急道路建设项目(张湾区)(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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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HBSY-202404GL-002001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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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十堰市环丹江库区重点火险区应急道路建设项目(张湾区) 已由十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十发改审批〔2023〕131号、十发改审批〔2024〕192 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十堰市张湾区林业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招标人为十堰市张湾区林业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开迪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十堰市张湾区 建设规模:张湾区四级防火道路建设69.791公里,其中国有林场新建为55.502公里、改建 1.317公里,集体林场新建12.972公里。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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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完成建设内容范围内的工程详勘、施工图设计(含预算编制),采购、施工及其它一切与完成本项目有关的事项的工程总承包,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程完成。中标单位中标后的施工图设计应经甲方认可方可开展下阶段工作,中标单位对工程总承包的质量、进度、安全、造价、合同履行等全面负责。 标段划分:1个标段 计划工期:20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06-01 合同估算价:2260.87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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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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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下列①②资质:①具备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公路)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②公路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1.2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完成下列①②③任意一项业绩:①近3年内至少完成过1 项总投资额在 2000万元以上的公路工程或市政道路工程的设计业绩;②近3 年内至少完成过1 项合同金额在2000万元以上的公路工程或市政道路工程的施工业绩;③近 3 年内至少完成过 1 项合同金额在 2000 万元以上的公路工程或市政道路工程总承包(EPC)业绩。
注:①近3年(指2021年4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②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官方网站含网址链接的中标公示网页截图、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③若中标公示或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中未显示工程投资规模,可以以项目可研或初设批复或招标公告予以证明。(联合体投标的,任意一方提供均可)。
3.1.3人员要求:
①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有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证书(含注册建筑师或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或注册建造师)或工程类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联合体投标的须为联合体中的牵头单位人员);符合条件的可以兼任施工负责人。须提供证书及项目经理亲笔手写的未在其他在建项目任职的承诺书。
②设计负责人具有工程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社会保险缴费单位应是投标人。
③施工负责人具有公路工程或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的施工负责人;可以由项目经理兼任。须提供证书及施工负责人亲笔手写的未在其他在建项目任职的承诺书。
④项目其他管理人员须提供施工员、材料员、质量员、资料员岗位证书或培训证书,安全员须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 3.2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不得超过2名,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施工单位。②联合体的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本标段,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标段中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③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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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4年04月29日至2024年05月06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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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05月23日 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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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投标相关事宜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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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评标办法 | |||||||||||||||||||||||||||||||||||||||||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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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4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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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