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十堰市张湾区黄龙镇李家湾滑坡治理工程项目已由十堰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以十采计备[2017]XM5004号文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十堰市国土资源局张湾分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十堰市国土资源局张湾分局,招标代理机构为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申请人提出投标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十堰市张湾区黄龙镇李家湾
2.2计划工期: 120日历天
2.3合同估算价:约270万元
2.4招标范围:十堰市张湾区黄龙镇李家湾滑坡治理工程项目施工设计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工作量。
3.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投标要求申请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国土资源管理部门颁发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乙级及其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其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项目经理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
3.2本次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
4.资格审查方法
资格审查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即对各投标人资格进行合格制审查。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云平台(以下简称“省电子交易云平台”)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云平台—办事指南—会员网上注册指南》(网址:www.hbbidcloud.com)。
5.2、完成网员注册后,请于2017年9月23日至2017年9月28 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省电子交易云平台”(网址:www.hbbidcloud.com ,下同), 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规定从“省电子交易云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为纸质版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7年 10 月 17 日9 时 00 分。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下列方式递交投标文件:
6.2现场递交: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后,递交至十堰市北京中路82号京东路口-A市民服务中心四楼十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 一 开标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或者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7.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云平台http://www.hbbidcloud.com/hbcloud/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十堰市国土资源局张湾分局
联系`人: 郭亮 电话: 0719-8110876
代理机构: 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十堰分公司
联系人: 马晓丽 电话: 0719-8119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