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疑澄清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针对有投标单位提出的本项目“第三章评标办法,评标办法前附表2.1.3响应性评审标准投标价格第四条4)投标报价不低于其成本,其中投标价不低于其成本,其成本如何界定,请给于解释。”质疑问题,现作出如下答疑澄清:
本项目评标办法中“投标报价不低于其成本的界定”,在投标报价评分标准中补充了“不平衡报价扣分”标准。具体内容详见本项目答疑澄清文件,请各投标人自行下载。
湖北濯鑫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