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西城大道片区排水防涝改造工程(三标段)EPC总承包项目(HBSY-202404SZ-009002001)第一次澄清修改通知
各投标人:
现对十堰市西城大道片区排水防涝改造工程(三标段)EPC总承包项目《招标文件》作出以下澄清修改:
1.《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3.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3.1 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中的“(2)资质要求”和“(3)业绩要求”内容,现修正为“(2)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下列①②③资质:①工程勘察资质:须具备工程勘察综合资质证书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②工程设计资质: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证书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③工程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新证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 08月01日至本次投标截止时间前一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内至少承接过一项工程投资规模在20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工程总承包(EPC)业绩(建设内容至少包括排水(雨水或污水)管网工程)。(联合体投标的,任一方提供均可,工程投资规模以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载明的投资金额或中标结果公告载明的中标价格为准)。”
2.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延期至2024年09月06日09:00时。
3.本项目计划开始工作日期延期至2024年09 月14日。
4.招标文件下载时间延长至2024年08月21日24:00 时止(北京时间);
5.《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2.2.4(2)资信业绩评分标准”中的“类似项目业绩”评审标准中的内容,现修正为“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08月01日至本次投标截止时间前一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内承接的工程投资规模在20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工程总承包(EPC)业绩(建设内容至少包括排水(雨水或污水)管网工程),每提供一项得2分,最多得12分(联合体投标的,任一方提供均可,工程投资规模以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载明的投资金额或中标结果公告载明的中标价格为准)。注: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①含政府官网网址链接的资格预审公告(或招标公告)网页截图和评标结果公示(中标结果公告)网页截图:②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原件扫描件。未提供或提供不全者,不得分)”。
6.请各投标人在本次澄清修改通知附件中重新下载《招标文件》。
特此通知。
湖北优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08年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