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城区污泥处置中心工程(EPC 总承包)
澄清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十堰市城区污泥处置中心工程(EPC 总承包)原招标公告以及招标文件中关于联合体投标的事项作以下澄清:
1.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
2.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不得超过 3 名,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施工单位。②联合体的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本标段,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标段中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③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 。
其他事项不变。
中禧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8月17日